• 一起环保,要去环保-环保信息网(17环保网)
  • 当前位置:环保信息网 > 环保行业资讯 > 国际动态 > 中国能源企业涌入金融领域亟待加强监管力度

    中国能源企业涌入金融领域亟待加强监管力度

    来源: 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1-06-10 访问:

      出于金融企业自身系统风险等因素考虑,无论是金融监管机构还是产业监管机构都对产融结合一直持谨慎态度。

      2006年7月开始实施的《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央企在境内的产权收购及投资均应上报国资委。2008年7月,国资委还表示,将严格控制中央企业并购重组行为,并给央企重组划定了“三条红线”:不符合主业投资方向的坚决不准搞,超出自身投资能力的坚决不许搞,投资回报率太低的坚决不准搞,并严禁企业违规使用银行信贷资金投资金融、证券、房地产、保险等项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在产融结合过程中,大量的内部交易将加速风险的传递,如果没有在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之间建立一道有效的防火墙,将会引起连锁反应。“现在各监管机构有各自的监管信息系统,但主要局限于系统内部,这样对产业投资金融的发展规模难以全面掌握,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信息交流共享机制。”

      针对目前产融结合的不同模式,应当确定相应的主监管机构,提供金融风险的定期评估机制,发布风险情况通报,情况严重的可以由银监会、央行、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研究处置方案。“资产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模式的就应该归银监会,有以子公司形式分散管理的归口国资委。不能‘都在管,又都不管’的状态,只做前期准入把关,而日常监管形同虚设。”巴曙松说。

      一些能源公司旗下金融板块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战线的拉长,造成了管理分散,从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对一些金融子公司监管薄弱、甚至各自为战的现象。在风险无处不在的金融领域,任何一个失误都会引起无法想象的后果。

      “能源央企们产融结合能够走多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金融监管部门和国资委对于产融结合究竟是何种政策底线。”巴曙松表示,学界有种观点认为,现在能源央企财雄势大,根基深厚,一旦它们形成产融一体化趋势,最终可能会形成产业金融双寡头的隐患,“无论从监管角度,还是从反垄断来看,都会带来很大的社会诟病,形成巨大压力。”

      迎来政策节点?

      其实,在产融结合问题上,国家政策也处在一定程度的摇摆中。但政策的靴子落地可能用不了太长时间。在4月26日,国资委第一次高规格“走出去”工作会议的召开,已经给包括能源企业在内的中央企业下达了“动员令”。一旦大规模开始运转,能源企业巨额的资金需求将进一步凸现。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这几年为什么要在金融领域跑马圈地?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所所长张燕生直言,他们的产融结合的尝试都是被现实逼出来的。如何更有效地配合海外扩张战略、降低融资成本?国内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跟不上能源企业海外扩张的步伐。国内金融机构国际化程度不高,在海外的布局也不够广泛,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都不能充分满足能源企业的需求。急速的海外扩展和巨额的资金周转,似乎意味着国内能源巨头打造自身的金融平台变成必然。

      李保民表示,目前国企在“走出去”过程中并不能发挥出金融产业的协同效应。“如何使产业、金融两条腿走路,是在实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在走出去过程中,一味强调政治背景、国家背景、政府背景,有时候很容易适得其反,以公司为主体完全按照市场化这套游戏规则的话,金融支持就非常重要。”

      从跨国能源巨头的海外扩张史看,背后离不开跨国金融机构的支持,在国际市场上能源巨头和金融巨头的协作关系相对紧凑。由于国内金融机构国际化布局程度不高,且服务能力和效率不足,国内能源巨头的需求无法满足。

      “拥有金融资质,能源企业就可以通过发债、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获取资金,其灵活性和效率要高于银行贷款,而多渠道融资金手段也会为走出去战略夺取更多的主动性。”李保民表示,通过自己的金融平台融资能够节省大笔成本。也可以更灵活配合企业的海外扩张战略,不失为一种合理的选择。

      能源巨头还有更深层的考虑。在中国能源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如果能换位思考,也许会是另一番天地。“目前国际经济形势仍然有很大不确定性,在走出去过程中,风险意识应该始终紧绷。一些资源产出国家需要什么?它的需要是否能够得到满足?这才是并购能否达成的关键,有时候不是报价一争高低那么简单。” 

      张燕生认为,通过产融结合等手段多元化发展起来的综合性集团在资源性国家进行投资的优势正在越来越显现出来。想象一下,以寻求资源为主要目标的项目,通常的谈判起点并不是从我想要什么开始的,而是从这些资源性国家需要什么入手的。“可以给一个清单和报价——铁路、港口、马路、电厂,等等。你来勾。你需要什么,我给你建什么。可以给你做基建,也可以做融资。满足经济建设领域多种需求,你拿什么还?这个时候你往往带着感激之情拿出一些资源区块,而且往往是很好的资源区块,因为这几乎是你能拿出手的有议价能力的唯一的选项。”

      不过中国大部分能源企业采用的商业模式往往不是这样。而是直接去竞争,竞价,不仅给对方威胁感,而且往往价格比较高,区块质量也不一定。

      “不是他们不想采用更好的模式,而是他们被现有政策制约着。”张燕生说,按照现有政策监管约束,在他们企业框架内——石油公司的信贷往往直接和油气项目相关,难以为其他基建项目贷款;石油公司的工程项目也往往和油气项目直接挂钩,难以协调运作。“他们只能通过自己运做,去筹集把控足够多的资金,尽可能去‘软攻’,而不是‘硬取’。”

      张燕生表示,任何一个海外大项目考验的是一个集团公司、甚至一个国家的整合协调能力。“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你的能源企业和你的基础建设企业、贷款银行能否协调一致、联合发力?这样的协调,是通过生硬的行政手段,还是灵活的商业手段?这会有质的区别。”

      在张看来,把产融结合这一纠结在不同部门之间,很难简单在短时间内进行利益与权限重新切割的难题,纳入到中国“走出去”战略实施的关键转折点这一背景下重新打量审视,也许是突破的一个开始。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环保 环保新闻 环保资讯 国内环保新闻
    分享到:

    上一篇:中俄将强化能源合作
    上一篇:中俄将签署能源、金融领域等多项合作协议
    您看了本文章后的感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