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述
录音室又称录音棚。它是人们为了创造特定的录音环境声学条件而建造的专用录音场所。录音室的声学特性对于录音制作及其制品的质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录音室的形式多种多样,性能也各不相同。人们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分类,例如,可以按声场的基本特点划分而分为自然混响录音室、强吸声(短混响)录音室以及活跃端一寂静端(LEDE)型录音室,也可以从用途角度划分而分为对白录音室、音乐录音室、音响录音室、混合录音室等等。在进行某种分类时,对其它分类法的特点也不能不加以考虑。这样,我们为叙述方便就可以将录音室进一步划分为如表1所示的几种基本形式。
在一般情况下,录音师遇到的是已建成的录音室,但有时可能会遇到需要新建或改建录音室的事。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录音室主要使用者的录音师就不可避免地要对录音室的声学要求提出建议,并参与建成后的录音室鉴定、验收等工作,甚至参与对录音室的声学状态进行某些调整,都是可能的。例如,为了造成某种环境气氛或取得特殊的声音效果,.需要在录音室内设置反射面或吸声面,或者对室内的混响时间作临时性调整等。必须明确,对录音师而言,录音室犹如他所使用的其它录音设备一样,也是用于对声信号控制的重要“设备”,正确地使用录音室,甚至可以起到调音台、延时器及混响器等音质处理设备难以起到的作用,而这一切都基于对声场及影响声场声学特性因素的深刻理解。
本文仅就录音室有关的若干特殊问题加以讨论。
表 1 |
录音室基本形式及其主要使用特点 | |
名称 |
基本形式 |
使用特点 |
对白(语言)录音室 |
1、混响时间一定的 |
1、单声轨单传声器 |
2、不同混响时间组合的 |
2、单声轨主——辅传声器 | |
3、混响时间可调的 |
3、双(多)声轨主——辅传声器 | |
音乐录音室 |
1、混响时间一定的 |
双(多)声轨主——辅传声器 |
2、混响时间要调的 |
双(多)声轨主——辅传声器 | |
3、短混响(强吸声)的 |
1、双(多)声轨多传声器的(一次合成) | |
4、活跃端——寂静端(LEDE)型的 |
2、多声轨多传声器后期加工的 | |
混合录音室 |
混响时间一定的 |
混合录音 |
二 对白录音室
对白录音室又叫语言录音室,它是以录制语言(节目)为主的专用录音场所,包括电影中的对白、旁白、独白、解说以及广播电视中的新闻、报告、广播剧等。这种录音室的主要特点是体积小、混响时间较短,一般体型比较简单规则,除地面外,边界面吸声处理通常采用分散式均匀布置。尽管这种录音室录制的对象都是语言,但由于音质要求不同,声学特性也有所差别。就体积而言,用于广播录音的录音室(或播音室)一般体积较小,通常不足100立方米,许多播音室的体积均在45立方米—75立方米之间,有的甚至只有30立方米左右;用于电影、电视剧等语言录音的录音室,体积一般在200立方米以上,有的甚至近800立方米。就音质要求来说,前—者偏重于清晰、自然、真实,而后者除了保证应有清晰度外,根据节目内容的不同,往往还要求具有空间环境感、空间方位感及其它音色特点。
诚然,对白录音室或播音室的声学特性可以用上一章所述的各种客观参量加以描述。它们的要求与一般具有良好音质的房间没有根本不同,但由于这类房间以小体积、短混响为基本条件,扩散声场的要求难以满足,甚至几乎完全不能满足,这是必须加以注意的。现择其主要问题加以讨论。
(1)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
各种不同用途的房间,最佳混响时间各不相同。总的趋势是,以语言为主的房间,最佳混响时间比传输音乐信号的房间短得多,并且与房间的体积有关。至于对白录音室与播音室一类房间的最佳混响时间,过去大多采用白瑞纳克(L.L.Berane)提出的会议室最佳混响时间曲线,如图1中的曲线a所示。近年来,在对白录音室和播音室的最佳混响时间方面存在着不确定的倾向。例如,我国建筑声学工作者的建议值则比较高,如图曲线b和c所示,其中曲线c主要适用于演播室,而我国广播电视系统曾提出了以单值表示的最佳混响时间为0.4秒,日本广播协会(NHK)于1961年提出的最佳混响时间曲线推荐值如曲线d—e。至于混响时间的频率特性,有两种可供选择的建议,一是以平直为准,一是从低频至高频略呈逐渐加长的趋势。我国广播电视系统曾在提出了o.4秒的单一最佳值的同时,对其频率特性作了具体规定,如表4.2所示。混响时间随频率的提高逐渐加长,其比例为0.875:1:1.125。这是容易理解的,这种频率特性首先在于保证语音的清晰度与明亮度,并减小低频嗡声出现的可能性。这对于广播而言是至关重要的。事实上,它还有助于消除鼻音或喉音的加重。我们的实验研究结果表明,对于汉语普通话,如果250赫左右过份加强,将导致鼻音或喉音的加重,而4000赫—8000赫过强,则容易出现咝声或呲声,所以高频适当加长虽然有助于语音的明亮度,并加强了辅音的能量,但不宜过长。许多国家如日本、联邦德国等,一般建议混响时间的频率特性以尽可能平直为宜,原因就在于此。
2 |
中国广播电视系统关于播音室最佳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的规定 | |
低频段 |
中频段 |
高频段 |
(125赫--250赫) |
(500赫--1000赫) |
(2000赫以上) |
0.35秒 |
0.4秒 |
0.45秒 |
必须强调指出,在播音室或小型对白录音室中,扩散声场在许多频率上是不可能建立的,尤其是目前大多采用近距离拾音技术,混响对拾取的声信号影响很小。在这种情况下,改变音质状况的主要因素与其说是混响时间,不如认为是前期反射声了。因此,混响时间短、体积较小的各种语言录音室中近距离拾音,应把注意力放在反射声的控制上,不然的话,就应改变拾音技术或同时改变房间的混响时间。混响时间较长或混响时间可调的电影、电视剧或广播剧录音用的对白录音室就是因此而建立的。电影及电视剧等录音用的对白录音室的一个重要要求是要创造一定的环境气氛,亦即表现人物所处的不同环境:为了满足这一要求,许多电影制片厂和电视剧制作部门几乎都不只建立一个固定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的对白录音室,或者有一混响时间可调的对白录音室。后者通过预先设计的吸声面/反射面的调节,使司一房间具有不同的混响时间。,这种录音室一般体积较大,可供调节的边界面也相应加大,因而可以获得调节的混响时间范围较大。除此以外,由于室内边界面的声学特性可变,这就为控制前期反射声创造了有利条件。充分利用这些因素,对于拾取的声信号进行控制就成为可能。但是,长期以来采用的近距离拾音技术,不可能发挥室内不同混响用以表现空间环境感的应有作用,这是必须引起注意的。
作为可调混响对白录音室的另一种形式,则是在广播剧一类节目的录音中兴建的一种称为文学录音室的组合式对白录音室。这种由若干功能不同、声学性能各异的录音室组成的一组房间,为—次合成制作技术提供了必要条件,从而大大缩短了节目的制作周期。这类录音室往往包括几种不同混响特性的对白录音室、混响室、(准)声室以及音乐配音室和控制室等。这样就可以十分方便地模拟从室外到室内各种不同环境声学特点的声音效果。例如,原民主德国的文艺节目录制中心、英国广播公司(BBC)等均建有这类文学录音室。图2为英国广播公司的一个文学录音室的平面示意图。图4.2还示出了该文学录音室各部分的混响特性,其中一部分(独立房间)用厚帘幕分隔成三个区域。帘幕的隔声值为7—10分贝(500赫)。为了模拟各种声音效果,室内还设有门、窗、楼梯及各种路面等等。当然,也可以以录音控制室为中心建有若干混响性能各不相同的独立录音室,甚至某些录音室的混响特性还可调节,原民主德国文艺节目录制中心的文学录音室就是这种类型的。
(2)小房间的声染色现象——低频嗡声问题
低频嗡声是在小房间中录音时经常可能遇到的问题,处理不当将严重影响语言的音质,甚至导致录音失败。低频嗡声是一种声染色现象,许多电声系统及其窜声传输系统都可能出现这一现象,只不过出现染色的频率不同而已。所谓声染色系指在信号传输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使得声源中某—频率得到过分加强,从而改变了声源特性的一种现象。小型录室,尤其是体积较小的对白录音室,这种现象尤为常见。英国广播公司的研究部门曾对此作过调查,发现在播音室或语言录音室中录音,经常出现声染色现象。分析表明,出现染色现象的频率一般分布在100赫一300赫这一范围内。图3是他们以男声节目为素材对61个存在染色现象的语言录音室进行调查分析的结果。从图中曲线可以看出,在语言录音室内,男声最可能产生声染色的频率大约在100赫一175赫范围内,其次在250赫附近;低于80赫或高于300赫则很少出现。声染色对语音的音色极为不利,必须加以消除。
如前所述,对声染色现象的解析,几何声学与统计声学显得无能为力的。在这种情况下,只好求助于波动理论了。
封闭空间的波动理论告诉我们,对于小房间,尤其是形状规则的小房间而言,在低频段的简正频率简并化是难以避免的。简正频率简并化的结果将使相应的简振方式被大大加强。如果我们把房间的简正方式看作许许多多共鸣器的集合,则某些简振方式被激烈地激发,其效果就像某些共鸣器同时被激发一样,而这些共鸣器又以同一频率产生共鸣,因此极大地加强了这一频率的声音。为了获得良好的频率传输特性,要求房间的简正频率分布尽可能均匀,避免出现简正频率筒并化。如果考虑到人耳的听觉特性,简正频率分布的间隔应大于2赫而小于20赫。小于2赫,听觉难以分辨;其效果相当于对应的简正频率简并化;大于20赫,由于相应频带内没有简正频率与之对应,声源就不可能激发这些简正频率所对应的简振方式。这种状况的存在对声源各频率的均匀传输是不利的。
根据封闭空间波动理论,要使简正频率分布均匀,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房间的体积应足够大;第二,房间的体型应不规则或有合适的长、宽、高之间的比例。第一个条件无法满足,即使将小房间的体型设计成不规则型,要想达到简正频率的间隔均在2—20赫之间也是十分困难的。
研究表明,消除声染色的有效而简便的办法,是增大房间的平均吸声系数及减小出现染色频率对应阶简振方式的能量。在一般情况下,当房间的平均吸声系数大于0.3时,小房间的声染色现象不复存在。事实上,这就是对低频混响时间加以限制。这一结果已为英国广播公司和日本广播协会所证实。近年来,我国电影录音工作者应用这一结果在自己的工作中也成功地解决了声染色问题。例如,对于体积小于196立方米的房间而言,当室内的平均吸声系数为0.3时,相应的混响时间不大于0.3秒。如果房间体积较大,这时混响时间将加长,例如,当房间的体积大于500立方米时,混响时间可超过0.5秒。如果出现低频嗡声,在找出产生声染色的频率后,可用共振吸声结构加以消除。这是不难理解的。在以前的讨论中,由于假定室内边界面是刚性的,因此相应于某一简正频率的简振方式不但宽度窄,而且强度大,这就相当于简单振荡回路中Q值极大值时的情况。增加阻尼,即加大房间的吸收,则可展宽共振峰的宽度而减弱其峰的高度,这就使得有一定宽度的简振方式相互重叠而覆盖整个频率范围。这就是通过增大房间声吸收消除声染色的基本依据。
在小房间中录音出现声染色现象,除房间本身的因素外,还与声源以及声源和传声器的位置有关。就声源而言,它是房间简振方式的激励源,而对白录音室是以录制语言节目为主,语言的频谱特性就不能不对声染色有重要影响了。从这类录音室容易产生声染色的频率分布来看,声染色与语音的基频及元音的共振峰有密切关系。实验测定结果表明,英语男声元音的基频为124赫一141赫,第一共振峰大约270赫。这正是英国广播公司研究部门以英语男声的语言素材在语言录音室中测得的声染色主要频段。由此可以推断,对于英语女声而言,如果出现声染色,其主要染色频段将因相应频率的提高而有所提高。女声的对应值分别为210赫一235赫和3l0赫,因此可能出现声染色的频率估计在200赫一300赫之间。这说明在同一录音室内,由于发音人和语言种类的不同,出现声染色的可能性也将不同。就汉语普通话而言,元音的基频与第一共振峰同英语的相应值存在明显差异。测试结果表明,男声汉语普通话的基频和第一共振峰分别为.200—210赫与290—1000赫;仍然在较低的频率范围内,但出现声染色的可能性将会有所减小,而女声汉语普通话的基频(310—320赫)和第一共振蜂、(320—1280赫)都在300赫以上,出现声染色的几率就很小了。
至于声源与传声器的位置对出现声染色的影响,应从简振方式激发的程度和其声压分布进行考虑,它们并不可能改变房间的原有特性。从理论上讲,简振方式被激发的状态与激励源的位置有关。在低频段,由于简振方式的数量较少,声源位置的影响相应加大。在一般情况下,当声源处于简振方式的声压腹点时,该简正方式就容易被激发,相反,如果将声源置于简振方式的声压节点,则就较难以激发。处在“墙角”处的声源具有最好的激发条件就是这个道理。所谓“墙角”指的是距室内三个边界面交点1/4波长范围内。同理,在出现声染色时,接收点则应尽可能避开染色频率对应的简振方式的腹点。如果将声源置于所考虑的最高频率对应的波长的1/4距离内的“墙角”上,则可强烈地激发所考虑的全部简振方式。事实上,在实际录音时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一种已被实践证明的较好位置是矩形平面对角线的1/3处;如果出现声染色,适当地改变声源和接收点的位置,亦即改变房间简振方式的激发状态或简振方式的声压值,可望减小染色频率的强度。
(3)对白录音室的声场特点
对白录音室由于体积小、混响时间短,声源又是高频能量小、低频能量大的语声,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拾音点附近的声场以直达声为主,因而直达声场的有效范围比—般要大得多。在这种情况下,前期反射声对音质的影响比混响声大得多。换句话说,在混响时间很短的情况下,拾音时应将主要精力集中于分析和控制可能到达拾音点的反射声及其延迟时间。这时利用几何作图分析至少可以获得以下信息:
(i)到达拾音点的反射声途径;
(ii)可能到达接收点的反射声的反射面。必要时,可以附设临时性的反射面;
(iii)直达声与反射声之间的时差,从而获得前期反射声的时间分布状况;
(iv)根据反射面的性质和声传播距离,估计直达声和反射声的强度差。
对于房间体积较大和混响时间较长的对白录音室,近距离拾音技术是难以发挥这种录音室的应有作用的。对于混响时间一定的录音室而言,可能获得的混响量及其构成成份至少与下列因索有关:
(i)声源和传声器各自在空间中的位置,以及它们之间的相对距离;
(ii)传声器和声源的声学特性,尤其是它们的指向性;
(iii)背景噪声。
随着录音室声学特性的改善,目前已出现了从近距离拾音到根据不同的声音要求采取不同距离拾音的趋势。顺便提及,尽管在对白录音中还有一种所谓“强吸声棚”,但由于它在对白录音,尤其是采用近距离拾音技术的对白录音中并没有特殊意义,因此没有必要另行介绍。
三 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
近二十多年来用于录制音乐的专用场所—音乐录音室的发展很快,形式也不断变化。它和录音制作工艺与拾音技术相互配合、互相促进,极大地推动了音质处理设备和技术的发展和更新。在这期间,先后出现了混响时间可调的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短混响音乐录音室、强吸声音乐录音室以及活跃端一寂静端型音乐录音室等。与此同时,隔声小室(Booth) 和隔声屏风等附属设施在录音室中得到广泛使用。尽管如此,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在音乐录音中仍然占据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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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房间的体积:用于录制如交响乐一类严肃音乐的长混响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要求有相当大的体积,这不仅是混响时间和声扩散的要求,更重要的是为了避免室内的声饱和。 所谓室内声饱和就是室内声压级过高。过高的声级在听感上是声音“发炸”,震耳欲聋;而对于频率分布相当宽的音乐(特别是交响乐一类的严肃音乐)而言,在某些频段上就可能通过传声器的最高允许声级,因此,很难通过传声器之后的声衰减加以纠正。已经知道,室内声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房间常数和声源的声功率。对于较小体积的房间,如果要保证具有较长的混响时间,势必相应减小室内表面的声吸收。在声源声功率相同的条件下,室内声压级必然相应增高;粗略地说,聆听音乐的最高声级在100分贝左右。常识告诉我们,一架声功率大约0.4瓦的钢琴在一般居室(混响时间约0.8秒)内演奏和大型交响乐团(声功率约60瓦)在混响时间2秒的音乐厅内演奏,聆听者在听感上认为它们的声级都是合适的。如果把两者的演奏环境对换,则感到前者声级太小(因此许多音乐厅不得不为之采用扩声系统),后者(姑且假定可能的话)的声级必然达到难以容忍的程度。通常的看法是,完全利用自然混响的音乐录音室,效果最好的实际上是体积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音乐厅。 解决声饱和问题的有效方法是适当增加室内的声吸收。室内边界面吸声系数的增大,从效果上讲相当于加大了房间的体积,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减小了室内的混响时间。就录音而言,实用中当然可以采用人工混响的方法加以补充,只不过这样的录音室已不能再作为自然混响型的了。 3.房间的扩散:尽管严格意义上的扩散声场是难以实现的,大多数体型不规则或长、宽、高比例合适,室内的吸声面或反射面布置得当的大型音乐录音室是可能满足扩散声场基本要求的,例如没有清晰断续的反射声,声场分布基本均匀,方向性扩散较佳(d值在0.9以上)等。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这类音乐录音室的体积相当大,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缺乏必要的前期反射声。虽然前期反射声与音质的确切关系尚不清楚,但可以肯定,它将对音乐的亲切感、宏厚感及力度等感受有重要影响。在室内,早期反射声和直达声、混响声一起还对距离感和房间体积大小等感受起重要作用。即使混响时间合适,如果拾音点缺乏50毫秒以内的前期反射声,同样可能出现音质问题,例如声音“发飘”等。 4.混响半径:尽管房间的混响半径并非描述房间声学状态的独立参量,但它对于描述室内不同位置的混响情况却有着十分重要的实用意义。换句话说,借助于混响半径,可以在室内的不同位置上拾得不同的混响量,直至达到房间确定的最大混响量为止。 在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中录音,一个基本的要求是尽可能保持音乐演奏时的全部信息。由于这类录音室的体积都相当大,混响时间也比较长,混响半径的理论值与实测值不会相差太大。这就可以通过录音室的体积和混响时间求出混响半径值。利用混响半径的概念,适当地选取拾音点,就有可能只用一个传声器成功地拾取整个乐队的声音。通常的做法是,首先以混响半径为依据,然后再根据听感进行具体调整,以精确选定传声器与声源之间的距离和传声器放置的具体位置。 必须指出,对于混响时间一定的大型音乐录音室而言,在乐队的整个频率范围内,混响半径并非固定值。它不但与录音室混响时间的频率特性有关,而且与乐器的指向性和传声器的指向性有关。 在不考虑传声器指向性影响(这在下一章另行讨论)的情况下,仅就声源和房间的因素而言,由于音乐录音室低频的混响时间较中频(500赫)和高频的长。在体积一定时,相应的混响半径将比中、高频的短;乐器的辐射特性将因频率的不同而表现出相当明显的指向性。大多数乐器的指向性都随着频率的增加而加剧。已经知道,相对于无指向性声源,当指向性因素为0时,混响半径的增加值为(V/Q-1)ro,因此,随着频率的提高,混响半径将进一步增加(因为此时Q>1)。联系到管弦乐队的席次(参见图6)总是把弦乐器放在乐队前面,后面依序分别为木管乐器、钢管乐器和三角铃的事实;从声学上讲是很有意义的。它为单点拾音提供了良好的声学条件。 此外,大型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的允许噪声级可适当放宽,一般建议可取小于25dB(A)或NC—20,而小型的则不应大于22dB(A)或NC一15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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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类型的音乐录音室主要都是为了满足不同风格、不同类型的音乐对最佳混响时间的要求而建造的,因此,它们都可称为“多功能音乐录音室”。这种多功能录音室并不是以牺牲音质要求而采取折衷方案来实现的,因此从经济和制作上讲都具有一定优越性,是目前较流行的音乐录音室形式之一。随着近代录音工艺,尤其是拾音技术的变化,音质处理设备和技术的多样化,它们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我国七十年代以后新建或改建的录音室大多采取这种形式,它们甚至还可适用于对白录音或混合录音。这是非常经济实用的。 可调混响音乐录音室的混响时间是以预期录制的音乐所要求的最佳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为其调节依据的。这种录音室要达到预期的设计要求比较困难,特别是在混响调节范围较大的情况下,对声学设计的要求较高,但从使用角度上讲,它与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并无什么差别;自然混响加人工混响型音乐录音室则不同。这种录音室依其使用要求,以等于或小于预期录制的音乐所要求的最佳混响时间作为该录音室的混响时间设计值。混响不足的部分则由人工混响加以补充。这种录音室的最大特点是保留了大部分或部分自然混响成份,并可适当发挥录音制作的自由度。 在实用中,为了充分发挥一室多用,并力求改善录音室的声学条件,目前兴建的许多混响时间可调的音乐录音室都是上述两种基本类型的综合,即从室内声学条件来说,混响时间是可调的,而在录音制作中往往又加入程度不同的人工混响。这类录音室大部分都备有隔声屏风、悬挂反射面或吸声面的吊钩等。 可调混响录音室的关键在于可变换的吸收面与反射面的面积。对于体积一定的房间而言,它是决定混响时间可调范围的唯一因素。由于室内边界面面积与房间的体积有关,为了增加可调混响时间的范围,必须加大可供调整的边界面面积,同时为了满足大型乐队演奏的需要,因此这类录音室的体积往往也比较大。但是,由于这类录音室的部分混响可由人工混响提供,室内的混响时间则可适当减小,室内边界面的吸收相应增大,其效果相当于增大了房间的体积,实际的房间体积也就可以适当减小。例如,于1980年建成的我国农业电影制片厂音乐录音棚(室),虽然体积只有2860立方米(地面面积约373平方米),但由于采用了混响时间可调的形式(混响时问的变化范围为0.58—1.40),不但在自然混响加人工混响的情况下,可能录制从120人的大型交响乐到几个人的流行音乐等各种类型的乐队演奏,而且在适当使用隔声屏风及其它附加反射面的条件下也可录制对白或其它语言节目,甚至还可用于混合录音,而福建电影制片厂在续建的录音室声学设计要求中曾提出了混响时间可调成从1.50秒至O.35秒七种状态的方案,这样,在一个体积约1200立主米(面积在175平方米左右)的录音室中就可能在自然混响条件下录制小型管弦乐或其它类型的音乐及对白,并可用于混合录音。 | ||
五 短混响音乐录音室 |
这种录音室又称寂静型录音室,也称强吸声录音室。它的出现,一方面是为了适应音乐录音(尤其是轻音乐等的录音)采用从主——辅传声器技术到多传声器技术的拾音方式的变化,另一方面则由于近代录音设备,尤其是音质处理设备的多样化使音色的创造成为可能。换句话说,强吸声音乐录音室是为了适应多传声器多声轨录音新工艺的特殊要求而建造的。如前所述,录音艺术创作中追求的音色及声音效果有两种可供选择的基本方法:一是直接通过对拾取的声信号特点的控制达到基本要求,音质处理手段仅仅是这种控制的必要补充。传统的录音工艺大多属于这一种;另一种录音工艺则相反,它要求传声器拾取的仅仅是声源信号的本身,并仅仅作为声音的素材使用,全部音色及声音效果几乎都依*后期加工制作完成,其中包括立体声的声像定位。录音工艺的这种变化必然对录音环境声学提出新的要求。 多传声器多声轨录音工艺首先对通道和声迹之间的隔离度都提出了十分严格的要求。如果根据美国广播工作者协会(NAB)有关磁带录音或放声(开盘式)的标准,对于串音“规定二磁迹或四磁迹单声道系统和四磁迹立体声系统相邻磁迹的信噪比在200赫至10千赫频率范围内不应小于60分贝。”杜比(Dolby)立体声系统的相应要求还要严格。因此,近距离拾音技术可能达到的声道间的隔离度(一般小于15分贝)难以满足后期处理的要求。为了增加声隔离度,七十年代以来,在原来利用隔声屏风和活动小室的基础上,发展了在强吸声的主录音室周围建有固定隔声小室的强吸声音乐录音室。 所谓“强吸声”,就是混响时间很短的意思。例如,一间体积2000立方米左右的录音室,混响时间一般仅0.<, SPAN lang=EN-US>6秒左右,甚至更短。这一混响时间值几乎不到自然混响录音室最佳混响时间的一半。在这种情况下,扩散声场的条件根本无法满足,实际上混响时间的概念已失去原来的意义,室内的声吸收成了反映间声学状态的重要因素。因此,有人主张与其用混响时间表示室内的声学条件,不如以室内的平均吸声系数表征更为直接。在这一例子中,若取房间的体型为矩形,并采用长、宽、高的最佳比例(1.9:1.4:1),其平均吸声系数则大于0.5。事实上,大多数强吸声录音室的平均吸声系数都在0。45以上。图7就是这种音乐录音室的一个实例。该录音室的各区域混响时间都在0.3秒左右,主录音室与各固定小室以及小室与小室之间都有良好的隔声与隔振处理措施,以便获得更好的声隔离效果。为了演奏的需要,它们均设有观察窗,用于观察乐队的指挥,以求得整个乐队演奏时的同步。各小室的内表面声学处理各不相同,以满足不同乐器的某些音质要求。由于它们的混响时间都很短,这里所说的音质要求主要系指前次反射声可能产生的音质效果而言的。当然,各声部或各乐器组及其综合效果,则主要通过后期加工制作而成。该录音室的主录音室与各小室的隔声量及混响时间实测值如表4.4所示。 | ||||||||||||||||
录音室各区域混响时间实测值 | ||||||||||||||||
名称 |
地面面积(平方米) |
高度(米) |
体积(立方米) |
混响时间(500赫,秒) |
混响时间的频率特性 | |||||||||||
80 |
125 |
160 |
200 |
250 |
320 |
500 |
1000 |
2000 |
4000 | |||||||
主录音室 |
166 |
6.29 |
676 |
0.26 |
.35 |
.32 |
.28 |
.26 |
.28 |
.27 |
.26 |
.38 |
.35 |
.43 | ||
固定小室 |
8-11 |
2.9 |
20-28 |
0.12-0.14 |
.32 |
.19 |
- |
- |
.13 |
- |
.12 |
.13 |
.13 |
.17 | ||
录音室各区域之间隔声量的实测值 | ||||||||
名称 |
倍频程各中心频率(赫)的隔声量(分贝) | |||||||
63 |
125 |
250 |
500 |
1000 |
2000 |
4000 |
8000 | |
固定小室与固定小室之间 |
25 |
24 |
35 |
48 |
48 |
40 |
56 |
58 |
主录音室与固定小室之间 |
23 |
20 |
27 |
28 |
27 |
26 |
28 |
37 |
主录音室与控制室之间 |
48 |
52 |
61 |
72 |
78 |
75 |
- |
- |
事实上,在强吸声音乐录音室中采用多传声器拾音时,即使是近距离拾音(这是必要的拾音技术),声道间的隔离度也难以满足多声轨后期制作的要求。除严格要求后期处理外,通常的做法是将各传声器拾取的信号在调音台上一次合成。在这种情况下,声道间有少量串音影响不大,有人甚至认为是有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