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玉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就一起液化石油气涉嫌掺混二甲醚案件举行听证。
前阶段,该局按照省、市质监局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专项整治行动,对县内5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点进行了抽样检测。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检测结果显示,被抽检的5家充装点中有一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中二甲醚含量超标。
据此,县质监局拟对该充装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提出听证要求,该局及时组织了听证。
据了解,二甲醚又称甲醚,在常压下是一种无色气体或压缩液体。因其价格低廉、燃烧性能好、热效率高、无残液等优点,被视为一种理想的清洁燃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形成复合燃料应取得相关证照,并使用专用气瓶和专门储存设备。而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中充装了含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对气瓶的密封圈和焊接钢瓶有腐蚀作用,容易导致液化石油气钢瓶泄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