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中石油天然气)正在建设的陕京三线输气管道工程项目24日被环境保护部叫停。环境保护部今天公开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称,该项目环评报告还在环境保护部审查,中石油天然气就开始建设。
环境保护部表示,该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中石油天然气这一项目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中石油天然气陕京三线输气管道工程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于2009年5月15日在陕西榆林开工建设,且河北和山西段也已陆续开工。
中石油天然气在2009年12月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报了环境保护部,但是,至今其环评文件未获环境保护部批准。在环评报告未批的情况下,中石油天然气已开工建设至今。
环境保护部认为,中石油天然气的行为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2条、第25条的相关规定。
就中石油天然气的违法事实,环境保护部透露,他们有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2010年5月11日《关于陕京三线输气管道工程环境违法问题的报告》、2010年5月9日《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以及2009年4月1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陕京三线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山西境内违法建设检查情况的报告》,同时,环境保护部还有现场照片。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第2款的规定,环境保护部对中石油天然气开出“责令你单位陕京三线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停止建设,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我部批准前,不得恢复开工建设”的罚单。
环境保护部要求,中石油天然气须2010年6月30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该部。环境保护部将对中石油天然气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
环境保护部告知中石油天然气,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环境保护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