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出现问题“退一赔一”是通行的原则,瓶装液化气的标准则更高:短斤缺两要赔三倍。
本月起,广州市质监局正式实施《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管理服务规范》(下称《规范》),对于充气站在煤气中掺加二甲醚等行为进行处罚。记者昨日跟随质监部门执法人员来到白云区检查充气站,发现气站基本能遵守《规范》,但在配送方面仍存在监管空白。
缺德充煤气少了1/3
“咦!新充装的煤气怎么才几天就用完了?”住在天河区棠德花园的王先生一直很纳闷,一瓶15公斤的瓶装液化气,只是用来洗澡20来天就用完了,而在平时一瓶煤气至少可以用40天。
实际上,不少使用过瓶装液化气的市民都有过类似的遭遇。
据广州市质监局白云分局局长许嘉迅介绍,液化煤气短斤少两是市民投诉最突出的问题,在去年查处的一宗缺斤少两案件中,某充气站中一个容量为14.5公斤的液化气瓶,所谓的“装满”竟然只有10公斤液化气,少了约1/3。
《规范》对计量方面做出规定,要求气站在接到计量投诉时,应及时了解情况。若情况属实,应立即为用户更换质量合格的瓶装液化气,不足量部分按照差额部分的三倍赔偿。
掺假质监严厉打击
掺加二甲醚一直是瓶装液化气行业的“潜规则”。据悉,液化石油气的价格已经超过7000元/吨,而二甲醚仍维持在4000多元/吨,在瓶装液化气里掺加二甲醚可以获得巨额利润,但却可能导致液化石油气钢瓶阀门漏气和焊接气瓶严重腐蚀。为此,国家质检总局曾明令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但有些经营液化石油气的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不顾人民群众安全,依旧在瓶装液化气里添加二甲醚。今年年初,东莞多个加气站被爆出在瓶装液化气里大肆添加二甲醚,比例多达7:3,每天数百吨问题气流向珠三角甚至广州。
《规范》里对此也有明确规定。针对掺加二甲醚的现象,质监部门已经获权可进入气站充装领域进行查处,对于类似问题将严厉打击。
市民怕被骗自己取煤气
12日上午,记者跟随广州市质监局白云分局执法人员来到白云区多间加气站进行检查,发现对加气站的配送仍存在监管空白。
记者在白云大道振戎公司一间加气站看到,许多当地居民骑自行车过来取15公斤装的液化气。街坊陈伯告诉记者,并非对加气站信不过,而是对配送门店有质疑,“一瓶煤气少两三斤,现在的煤气又这么贵,我宁愿自己来称一下,然后骑自行车来载回去。”
对此,加气站的胡志炼经理也无奈地表示:“这是历史形成的!很多地方有代充点,但不属于各加气站管理,所以加气站对于这些代充点也无法管理。”广州市质监局白云分局局长许嘉迅也表示,代充点之间存在价格恶性竞争,与加气站方面约定一瓶气少几公斤或者拿了足量的气回去后自己重新灌装,这属于中间的流通环节,由其他部门来管理。
许嘉迅建议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市民,最好通过各大燃气公司的热线电话订购煤气,然后由燃气公司所属的配送点配送上门,这样可以保证瓶装液化气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