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起草了《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示范文本,即日起到5月5日公开征求意见。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面上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在200万户左右。瓶装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国家对其生产、仓储、运输、使用等都有极为严格的要求。而庞大的用户群体对相关安全知识却了解甚少,在供气企业送货时缺乏必要的核实监督,在使用过程中也往往未采取应有的安全措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由于过去供用气双方之间往往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内容简单,既不利于消除和减少安全隐患,当发生经济纠纷或安全事故时,又难以追究供气企业责任,导致用户蒙受巨大损失。
文本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北京区域内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企业和餐饮经营单位、施工工地、旅游行业企事业单位、教育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用户之间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交易。
该合同文本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征集意见期间为2010年4月27日至5月5日,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bjgsht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