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携手壳牌收购澳大利亚煤层气企业,复制了资源国、市场国和跨国能源公司三结合模式。
经过激烈的谈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荷兰皇家壳牌公司在上调报价14亿元人民币之后,澳大利亚Arrow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终于接受了高达35亿澳元(约合人民币239亿元)的收购价格,这将是中国在澳大利亚煤层气行业的最大一笔投资交易,再次将中国能源企业的海外收购推向高潮。
中国石油副总裁薄启亮表示:“合资公司即将开展的煤层气-液化天然气项目令人振奋,中国石油和壳牌的技术及资金实力将对公司下一阶段的发展起到有力的支持作用。”
联手并购
壳牌上游国际业务执行主管Malcolm Brinded表示:“此交易融合了壳牌的全球液化天然气技术、中国石油的作业经验以及双方在不同地区天然气市场的供应渠道。该合资项目将成为壳牌的重要成长型资产,有助于满足澳大利亚及国际市场日益增长的清洁能源需求。我们预计在2012年前对这个大型液化天然气项目作出最终投资决定。”
海外能源分析师指出,此次中国石油联手壳牌竞购Arrow,有些出乎意料但又在情理之中。中国石油选择联合竞价一方是因为意识到单独收购的困难性,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壳牌持有Arrow国内业务30%的股份;而对于壳牌来说,选择合作伙伴能帮助他们更好地出售液化天然气,也能规避潜在对手的出价。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刘明认为,不论是对于壳牌,还是对于中国石油,选择联手参与这项收购提议,都不失为明智之举。
壳牌虽是全球液化天然气领域的领军企业,但在利用非常规天然气生产液化天然气的计划方面,它却落后于英国天然气集团(BG Group)等竞争对手。现在Arrow独立开发天然气出口面临困难,也乐于接受竞购,壳牌已经不得不采取行动,掌握控制权,以确保Arrow的资源为自己的液化天然气项目所用。但是即使壳牌有能力独吞Arrow能源,也难以回避市场开拓风险,必须寻找稳定的出口市场。业内人士认为,壳牌最终选择与中国石油组成联合体参与竞购,应该更多的是看重未来中国煤层气领域的商业机会和市场空间。
对于中国石油而言,这笔项目动辄数十亿美元的投入,显得有些冒险。刘明表示:“在这种风险较大的煤层气、深海油气开采上,单靠一个公司难以应对风险时,主张企业采取联手并购方式。在对外出售资源中,很多资源国政府并不愿意将所有权交给一个公司,多国公司联合收购,胜算更大些。”
中国石油咨询中心李国玉教授认为,中国要占领一些成熟地区的资源,必须与外国大公司合作。因为外国公司对当地法律、政治等方面更了解,经验丰富。中国企业选择合伙方式,比较于单枪匹马去收购,成功概率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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