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湖南省沅陵县物价局向城区各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下发《关于调整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通知》,规定12公斤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为92元每瓶。
受近期国际原油价格大幅攀升,国内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纷纷上涨影响,为维护民用液化石油气零售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民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管理办法》,经研究,县物价部门决定对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进行调整:规定12公斤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为92元每瓶,对自愿需要送气到户的,经营单位可以加收送气服务费3元每瓶。
《通知》要求各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对销售网点价格的监督管理工作,所有销售网点必须在店内醒目位置公示零售价格,并认真向消费者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凡销售网点擅自提高价格的,县物价部门除对网点按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依照《价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供气的燃气企业实现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