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讯 鉴于近期进口液化石油气价格变化,液化石油气经营成本相应增加的实际,给合市场供求情况,东莞市物价局决定从今天起,调整东莞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和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其中,净重14.5公斤的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销售价格由原来75元/瓶调整为80元/瓶(不含送气费)。
此外,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销售给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的,批发价格由原来4850元/吨调整为5350元/吨(含运杂费)。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到户销售价格:居民生活用气由原来12.8元/立方米调整为13.8元/立方米,其他用户由原来13.8元/立方米调整为14.8元/立方米。由于气价调整,商住小区抄表周期内执行不同销售价格的,收费单位可按综合平均销售价格(按抄表周期内天数比例计算)计收燃气费用。
东莞市物价局强调,以上价格不得突破,市民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向市物价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