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终于在上周揭开盖头,而另一项关涉国计民生的重大改革——天然气价格改革却仍深藏闺中。本报记者近日从业内了解到,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天然气价格改革,目前两大石油公司都在继续大力推进天然气战略。其中,中石油董事长蒋洁敏宣布,10年后天然气业务将占到公司油气当量的50%,中石化则宣布组建天然气工程项目管理部。分析人士指出,随着资源税改革逐渐浮出水面,天然气已明确被列入改革主体,但尚未市场化的天然气价格可能给外界计算税负水平、评价改革影响带来很大不确定性。出于平衡改革成本的考虑,资源税改可能成为气价改革的催化剂,加速后者的推进。
中石油:天然气比重将大幅提高昆仑能源面临整合
一直以来,中石油都是国内最大的天然气生产商,同时也是中国快速开拓天然气市场的主力。在上周股东大会后,中石油董事长蒋洁敏接受上海证券报等媒体采访时明确宣布,未来10年,中石油的天然气业务将占到公司油气生产总当量的50%。
“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只有3.8%,远低于亚洲平均10%和全球平均24%的水平。有关机构预测,未来天然气有可能成为全球一次能源中比重最大的能源种类,占到一次能源比重的28%。我国发展天然气、实现能源使用清洁化的目标是毋庸置疑的。”蒋洁敏说。
他表示,中石油在天然气业务领域有一定优势,目前公司拥有的天然气管道占全国管道的70%以上,天然气生产、销售占全国的比重也在70%以上,最高时达78%。随着业务的发展,天然气已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
而与天然气业务发展相适应的是,中国对天然气的调峰能力也有待增强。对此,蒋洁敏表示,目前中石油仅仅在大港、华北和江苏金坛建成三个储气库,虽然发挥重大作用,但还远远不能满足天然气调峰和安全的需要。为此,中石油已做出安排,加大调峰设施的建设,未来5年内调峰能力力争能达到天然气销售总量的10%。
值得注意的是,中石油此前已将在港上市的中油香港重组为昆仑能源,其目的就是为天然气下游业务协调发展做准备。
对于这项引人注目的重组,蒋洁敏透露,昆仑能源的定位就是围绕清洁能源开展业务,主要就是天然气业务。昆仑能源将不介入上游生产,重点在天然气的销售与管道建设,特别是LNG、CNG将成为经营主体。
“目前,中石油旗下还有以城市燃气与CNG为主营业务的昆仑燃气,与昆仑能源的业务不矛盾。母公司会协调两家公司发展,未来存在昆仑燃气与昆仑能源整合的可能性,但目前还没有时间表。”蒋洁敏最后透露了这一潜在的重大重组动向。
中石化:成立天然气工程项目管理部
作为国内第二大油气生产商,中石化同样有发展天然气业务的强烈冲动。尤其是与中石油差距较大的天然气上游板块,中石化更急于拉长“短腿”。
据息旺能源数据显示,在中国天然气市场上,80%左右的份额由中石油把持,而中石化仅拥有10%左右的份额,中海油及其他公司则占另外10%。
但中石化显然并不满足于此。记者从中石化获悉,该公司总部近期已发出通知,将组建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天然气工程项目管理部(下称“中石化天然气项目部”),以配合推动天然气业务的发展。
据中石化有关人士介绍,该项目部以川气东送建设工程党工委工程技术、现场施工、安全环保技术和管理人员为主,是股份公司下属非法人机构,管理规格为正局级,是总部在酸性气田勘探开发部署的监督管理、技术支持及协调服务机构,业务归口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管理。
“据我们了解,国家为了有效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资源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正在研究改革天然气定价机制。”中石化一位高层此前向本报记者透露说,“改革的趋势将是按市场化原则进行,确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如成品油的比价关系,然后按照市场化的规则实施动态调整。”
业内人士指出,未来,两大巨头在国内天然气市场的硝烟将更加浓烈。但由于中石油已占据主导地位,而且差距较大,中石化短时间内很难超越中石油在天然气领域的地位。
气价改革或受资源税改促动加速
由于业内普遍预期资源税改革和天然气价改都将在2010年破题,今年也被视为中国的“资源改革元年”。如今,资源税改已从预期变为现实,最新消息称下个月就可能在新疆率先试点,而天然气价改仍未有实质进展,令市场望眼欲穿。
观察人士向本报记者指出,由于资源税改革涉及到油气生产商的利益调整,国家出于平衡利益的考虑,可能在资源税改革后加速推进天然气价改,因天然气价改有助于提升天然气公司盈利。
“目前,中国对原油开采已在征收特别收益金。资源税改革之后,原油可以通过特别收益金降低或取消的方式来平衡税负,但天然气本身不征收特别收益金,如何改革就值得考虑了。”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告诉本报记者,如果税负提高而价格不改革,则企业发展天然气的积极性会受到影响,而价格一旦改革并提高,按照从价计征的话,税负就会更高。
他表示,这两项改革还涉及到改革主导者不一致的问题——天然气价格改革由发改委主导,资源税改革则由财政部主导。对这些问题,中央都会通盘考虑。
东北证券分析师王伟纲也认为,因定价还未市场化,资源税改对天然气的具体影响程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数据显示,2009年新疆地区全年天然气产量为245万吨(约33亿立方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现行的天然气资源税税额为9元/千立方米,资源税总额为3000万人民币。如按照5%的从价方式计征,2009年中石油天然气平均售价为820元/千立方米,资源税总额为1.35亿人民币。由此,对新疆地区而言,“从价计征”的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将是改革前的4.5倍。
对此,新疆燃气集团有关人士指出,国家对新疆地区天然气利用一直是鼓励和扶持的政策。如果因为新疆进行资源税的试点而上提天然气出厂价增加下游的成本,将违背国家支持新疆天然气开发利用的初衷。
其次,新疆地区作为中国天然气产量的重镇之地,若上提天然气出厂价格转嫁资源税成本,那么将“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的不仅仅是新疆周身地区,还有西气东输沿线众多省市和众多下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