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华燃气与煤气(00003-HK)联合公布,港华燃气以总代价17.22亿元,向煤气收购持有辽宁及浙江省6个项目及承让股东贷款;目标公司持有于辽宁及浙江省多个城市经营管道燃气资产及相关业务,持股量介乎40%至100%。
港华燃气将按每股3.55元,配售约4.85亿股代价股份向煤气支付代价,占扩大后股本约19.85%,交易完成后,煤气的持股量将由43.41%增至54.65%;配售价3.55元,较港华燃气16日收市价3.57元折让约0.56%。
港华燃气表示,收购煤气在辽宁及浙江省的6个项目,目前港华燃气在辽宁省经营管道燃气项目,成交后,辽宁、浙江两省的所有管道燃气业务将由港华燃气单独持有;两省位处华东沿岸的策略据点,比邻港华燃气目前拥有相当业务的吉林、山东、安徽等省份;交易完成后,港华燃气将持有53个管道燃气项目,遍布全国43个城市,覆盖约550万用户,合并管道燃气销量将达34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