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澳大利亚伍德赛德公司对外宣布,该公司在2007年与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签订的价值404亿美元的LNG(液化天然气)销售合同已经失效,双方未能达成确认协议。根据2007年9月双方签署的框架协议,伍德赛德将在未来15年至20年内,每年向中石油供应200万至300万吨的液化天然气。
记者昨日从中国石油国际事业公司获悉,中石油与澳伍德赛德公司关于布劳斯项目协议到期,该框架协议所涉及的布劳斯项目开发被推迟,澳伍德赛德公司已经不能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实现供气。因此,该框架协议到期不再延期。
中石油有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一般框架协议达成后,双方还需再行签订一个确认协议,即正式协议。而在正式协议签订前,框架协议没有约束力。有业内人士表示,框架协议失效由于不具有约束力,因此也不存在赔偿问题。
据外电报道,伍德赛德此次宣布与中石油液化气供气协议失效的主因缘自该公司的一个投资项目的推迟,这一变故导致该公司无法如期向中方供应天然气。
另据新华社报道,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刘毅军分析认为,年300万吨液化天然气供应量相当于年40亿立方米天然气。与中国2009年预计9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消费量相比,仅占4.5%左右,考虑到2013年中国天然气市场的进一步扩大,澳方的供应量不足以对整体供应格局产生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