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官方通讯社星期四报道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hina National Petroleum Corporation,CNPC,上市公司中国石油的母公司)已经与伊朗国家石油公司(National Iranian Oil Company,NIOC)签署了一份价值约50亿美元的天然气开发与采购协议。报道中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将参与开发位于伊朗南部海湾地区的南帕斯(South Pars)天然气田。
报道中援引伊朗国家石油公司执行总裁Seyfollah Jashnsaz的话称,由于法国能源公司道达尔(Total SA)拖延谈判,伊朗国家石油公司周三已经选择与中国石油集团签署南帕斯天然气田第11期项目的上游开发合同。
报道中说,由于道达尔公司迟迟不能就是否参与南帕斯天然气田第11期项目做出决定,因此伊朗国有石油公司选择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签署这份价值大约50亿美元的合同,因为伊朗公司不能无限期等下去。不过,Seyfollah Jashnsaz表示,伊朗国家石油公司仍然愿意就南帕斯天然气田下游项目的合作进行洽谈。
法国道达尔公司拥有伊朗南帕斯天然气田第11期项目51%的股份,初步勘探表明该项目可开采天然气储量高达500万亿立方英尺(合14万亿立方米),该项目投产后每天能生产天然气5000万立方米。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言人拒绝对上述消息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