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讯 11月19日,南昌市召开了制定管道液化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座谈会,部分管道液化天然气居民用户代表,管道液化天然气经营企业,以及南昌市燃气管理处和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目前,管道液化天然气价格仍执行试销价,燃气经营企业11月19日申请制定管道液化天然气居民用户价格,申请价为5.5元/立方米。
气源成本上涨经营企业亏损
据介绍,南昌市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和相应的管网设施,与2004年7月向昌北(包括红角洲、凤凰洲)和新建县城周边的大专院校、居民楼盘和部分餐饮用户供气。由于全国液化天燃气供不应求,同时受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新疆气从2004年7月每吨液态3397.75元,至2008年9月连续15次上涨,目前已达到6255.36元/吨(出厂价3600元加运费2655.36元),折合成气态,每立方米从2.55元涨至4.69元。而目前,南昌市管道燃气销售价格采取政府定价管理模式,管道液化天然气试销价格为3.8元/立方米,于2004年7月执行至今。
物价部门审核后由政府定价
据统计,目前,南昌管道天然气用户约1.3万户,占全市燃气用户2.36%。管道液化天然气用户平均使用量为15-20立方米/月,如果销售价格定为5.5元/立方米的情况下,每户每月增加使用费25.5元-34元。价格制定后,市燃气管理部门建议有关经营企业对低保人员、特困职工群众,每户月均用气在8立方米仍执行原试销价3.8元/立方米,超过部分按新定价标准执行。
物价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座谈会后,物价部门将进一步对管道液化天然气进行成本审核,并参照其他地区制定的价格,做综合考虑拟定其价格,最后报市政府审批确定最终的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