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回放
11月13日,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车间发生爆炸事故。松花江较高浓度污染带25日抵达哈尔滨市区。环保总局11月25日通报,松花江苏家屯断面硝基苯浓度24日18时为0.4417毫克/升,超标25倍,25日零时为0.5805毫克/升,超标33.15倍。
因哈尔滨城区水体受到松花江上游来水污染。为确保市区内人民群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水安全, 11月22日,哈尔滨市区市政供水管网开始停止供水,停水时间4天。
11月22日哈尔滨市启动应急预案,部署协调饮用水市场供应,哈尔滨市从牡丹江、佳木斯、绥化、大庆、齐齐哈尔、鸡西、五常等市共调入瓶装水、桶装水550 吨。此外,沈阳市也紧急援助哈尔滨600吨饮用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2月2日就松花江水环境污染事件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
通报指出,这起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作为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件重视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对这起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为此,解振华同志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请辞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职务,这一请求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据新华社电)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