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的这幢大楼,名叫“环境保护监察技术信息楼”,在郑州市中原西路上,风格别致,外形如同一对合起的羽翼,是郑州市区西部少有的漂亮建筑。
根据通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在组织建设该大楼过程中,违反相关法规,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超出初步设计批准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超出核定总投资2636.28万元,其行为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中影响恶劣,已经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郑州市政府再次强调,今后,凡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造成项目总投资超概算的,市政府将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根据《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对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在规定期限内认真整改。
郑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此楼已经基本完工,拟于今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该局有关人士说,由于近年建筑材料涨价,仅此项费用就超支1000余万元。
通报要求郑州市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办理投资项目的各项手续,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记者何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