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报道说,驰名中外的风景名胜区桂林市已建的水电站达550座,在建待建的还有100多座。报道说,上马小水电项目的目的很清楚:增加财政收入。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此举将对桂林山水中的水产生负面影响,但奇怪的是,这些小水电站项目并没有进行水资源论证,也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价。
要旅游,还是要水电?这是一个问题。打个不太雅的比方:“桂林山水”因其自然资源的富饶性与稀缺性使其越来越像市场挤压下的一块“肥肉”,不断被经济利益“寻租”、不断与短期利益博弈。“遍地开花”的小水电如果继续在桂林水域几何级递增,迟早有一天要让小学课本里的《桂林山水甲天下》“脸红”。
桂林“小水电”是如何“甲山水”的?
一是环境资源部门的集体失语。“许多小水电站项目并没有进行水资源论证”,却在“为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理念下,“大幅度简化小水电审批程序”。水资源、环保、旅游等在“小水电问题”上有发言权的部门偏偏“很难插上话”。
显然,是gdp增长率或政府财政收入的强势“强奸”了桂林山水的文化、自然价值以及由此带来的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价值。
这表面是程序不当的问题,但实质却是部门间权责失衡的问题。环境资源部门的集体失语,在于负责保护环境、水资源的政府部门的权力未被事实地强化,其在决策程序中的地位依然处于“纸上谈兵”阶段。
二是决策的程序被短期效益“速食”了。一项公共决策可能在什么范围内造成影响,就应该在什么范围内公示百姓,并取得其同意。往小处说,桂林市民的知情权在密集的小水电里可能被稀释了,往大处说,从文化精神角度而言,桂林山水属于全国人民,任何对其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决议都该进行起码的公示和严密论证。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争夺战里,“世界遗产”不幸难敌“财政价值”。我们仍记得2004年桂(林)梧(州)高速因节省1.05亿元而破坏具有世界意义的峰林地貌的完整性,“小水电”只是一次次漫不经心的翻版罢了。在政府部门拍板的“小水电”决议中,“长远利益”被“眼前利益”一笔勾销。
唐代韩愈诗云:“水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十分形象地概括了桂林山水的特色。那些星罗密布的小水电,但愿只是给桂林山水开了一个不太好笑的玩笑。
《华南新闻》 (2006年02月13日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