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鹿伟)到“十二五”末,江苏单位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18%。这是江苏省“十二五”节能规划提出的目标。
在建筑节能上,新建建筑节能1140万吨标准煤,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能100万吨标准煤,通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替代常规能源60万吨标准煤。2013年起实施居住建筑节能65%强制性标准,到2015年,全省新建公共建筑执行建筑节能65%标准的比例达50%以上。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结合旧城改造、小区出新同步推进既有住宅节能改造,力争到2015年末,全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000万平方米、既有住宅节能改造面积达400万平方米。新建12层以下住宅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比例每年增长2个百分点以上,到2015年达到60%。
在交通运输领域,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立政府主导、保障有力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建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250公里以上,万人拥有公交车达15标台以上,全省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3%以上。新购公务车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50%。
(原标题:“十二五”末新购公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要占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