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记者 要露滋) 8月30~31日,省环保厅评估工作组,对咸阳进行为期两天的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预评估。记者获悉,经过两天的评估审核,咸阳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项指标通过省级预评估工作组专家的一致通过。
经过近10年的努力,咸阳先后获得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魅力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并于去年10月成功获得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命名授牌。
据了解,省级预评估工作组分为经济社会组、环境质量组、环境建设组和环境管理组四个组,采取现场检查与技术资料检查同步进行的方式,主要检查审核污染物总量完成情况,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定量考核情况,环境保护投资指数、人均可支配收入,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的实际情况。目前,咸阳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6项考核指标已全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