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记者高琳报道 近日,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正式发布,加入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针对新标准的实施,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司长陈振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气象部门将与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尤其是要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应急联动。
陈振林介绍,气象部门与环保部门在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方面的合作由来已久,从2000年开始,两部门即在全国47个重点城市联合开展了空气质量预报。针对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气象部门将与环保部门联合修订空气质量预报标准和规范,及时跟上监测最新进展,调整相应业务,继续做好空气质量预报工作。
在监测方面,由于气象部门区域观测点分布在远离城市的地方,环保部门的观测点则在城市,气象部门将联合环保部门将已经建立和即将建立的监测站联合组成PM2.5观测网,力推信息资料共享和资源互补,在省会城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地区开展相关监测。
陈振林说,气象条件是影响空气质的重要因素,两者密切相关,大风、沙尘和雾霾等天气的预报尤为重要。今后气象部门将与环保部门在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和预警服务联动方面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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