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7日讯 记者郄建荣 中华环保联合会今天再次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将贵州乳业巨头——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后者支付环境污染赔偿款,赔偿款额度以被告所应缴纳排污费的5倍标准确定,用于支付有关的环境修复费用。中华环保联合会有关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法院已受理此案。
今年7月21日,中华环保联合会接到贵阳市修文县群众投诉,称好一多公司沿厂区与高速公路邻接处护坡随意排放工业废水,且污水性状、气味异常;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身体健康和自然环境。
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中心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今天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接到群众举报后,中华环保联合会派员到实地进行调查走访,并对被告排污口处所排污水取样送检,鉴定机构检测结果显示,悬浮物、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均超过国家相关标准。
中华环保联合会在起诉书中称,好一多公司排放的超出标准范围的工业污水,不但对周边农户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其排入水体后,可导致鱼类及其他水生动植物死亡或发生变异。更加严重的是,如果下游桃源河、清水河及乌江沿岸的群众饮用河水,将严重影响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公益诉讼,中华环保联合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环境污染赔偿款,赔偿款额度以被告所应缴纳排污费的5倍标准确定,用于支付有关的环境修复费用。马勇表示,目前,这个请求还没有具体数额,他们将根据好一多公司实际缴纳排污费的情况确定具体数字。
此外,中华环保联合会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排放超标废水的违法行为,停止对排污渠沿岸及下游桃源河、清水河及乌江的污染;判令被告消除对排污渠沿岸及下游河流所造成的危险,采取修复措施减轻对排污渠沿岸及下游河流所造成的污染;判令本案诉讼费、原告工作人员的交通住宿费用24725元、律师费5万元及检测鉴定费用1040元由被告承担。
马勇说,10月12日,清镇环保法庭正式受理此案后,中华环保联合会当天即提出证据保全申请并获受理。10月17日,清镇环保法庭对好一多公司排污现场成功进行了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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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环保联合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由环境保护部主管的社团法人。近年来,中华环保联合会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曾起诉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贵州省清镇市国土资源局、贵阳市乌当区定扒造纸厂等,这些案件均是公益诉讼,且均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