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涛
湖南省湘潭市电力负荷缺口达35万千瓦,供电为正常需求量的三分之一。湘潭全市启动用电应急预案,实行“开五停二”的供电措施,4日起,对城区范围内的所有休闲娱乐场所贴上封条,限制用电。市区部分路段,交警举移动式红绿灯指挥交通(5月7日《京华时报》)。
“贴封条限电”至少有两处违法。第一处是涉嫌违反电力法,忽略普通用户的用电权利。为了节能而断能,权力思维还真有种“断臂疗伤”、“剜肉医疮”的魄力。只是在合法性的方面,就比较让公众郁闷了:电力法第29条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法律摆在那里,权利却已经丧失。
第二处是涉嫌违反相关商业法律中有关“自由经商”与“经营权”的规定———将娱乐场所老板的商业利益完全忽略。没有违法行为,为何要贴封条?为何要查封娱乐场所?难道为了确保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的用电需求,就一定要限制娱乐场的电吗?限电的方式就只有不让他人经营这一种方法吗?限一限那些比较闲散的公务员的电脑,可不可以
“贴封条限电”好似在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在能源有限的情况下,权力考虑的不是如何把蛋糕切好,如何把资源分好,而是总想通过简单草率的方式禁掉部分人的权利,让这部分权利损失成为补偿另一部分权利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