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2005-3-7
记者: 段松君
今年“两会”的最热门话题之一,就是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预计在这次“两会”上,中央会对这一新课题作出部署。
从“以人为本”、“科学的发展观”到“和谐社会”,构成了中央新的执政宗旨和社会理想,是执政理念的一个重大的转折。如果说“以人为本”、“科学的发展观”主要指明了发展的方式和手段的话,“和谐社会”就是指出了当前时期发展的走向和目标。就像国内外舆论指出的那样,“和谐社会”的提出,体现了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直面现实、放眼长远的智慧和勇气,它体现了13亿人民的根本利益。
环境保护的目标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几十年来,我国的广大环境保护工作者的努力,是指向这一目标的。环境保护之所以被称之为“造福群众”、“造福子孙后代”的事业,之所以被称为是“崇高的事业”,就是因为它有一个崇高的目标———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从环境保护的过程来说,保护环境就是实践民主法治的一部分。建设“和谐社会”有很多起点,尊重法律、依法办事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环境保护的一个最重要手段就是完善法制、严格执法。回顾我国环境保护的历史,如果说环境保护是靠宣传起家的,那么落到实处则是靠执法。这几年国家环保总局大力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极大地打击了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保护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染环境的行为实际上是通过损害其他人的环境利益、经济利益和生存利益来获取少数人的不法利益。从这几十年的现实来看,环境污染的直接受害者往往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利益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几十年来保护环境的各项活动,特别是这几年连续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广大环境保护工作者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我们应该而且可以为构建我国的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也为我们把环境保护事业推上一个新台阶,提供了一个历史性的机遇。我们应该抓住机遇,努力进取,求真务实,勇于创新,迎接环境保护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