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赔偿金额最大的室内环境污染人身损害案在山东宣判。开发商除退还房主购房款外,还被判令赔偿房主利息损失、医疗费、装修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0余万元。
5年前,家住济南的程先生花63万余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新房不久,程先生就感到身体不适,出现咳嗽、气喘等症状,医院诊断为支气管炎。自此,程先生开始在多家医院诊治,共花费医疗费65259.49元。
经室内环境检测部门检测,程先生的致病原因为开发商在房屋混凝土中加入的防冻剂,释放的氨气严重超标。
法院经过司法调查和鉴定认为,原告所患疾病与其居住的房屋室内氨气超标有因果关系。根据国家适用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对原告所受人身损害与房屋内氨气超标无关负举证责任,被告并未提供有关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另外,由于原告程先生所购住房中的氨气在短时间内不会消除干净,也很难通过维修的方式解决,法院认为,该房屋已不适合原告继续居住,原告要求退房退款、并由被告赔偿为购买房屋所支付的房产税及利息、保险费、装修费等诉讼请求,理由正当,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