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楼下是配电房,“嗡嗡”声不绝于耳,不堪困扰的合肥市民钱先生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这是全国首例低频噪音污染案。去年,经法院调解,开发商对配电房进行了整改。可今年楼下又冒出个“嗡嗡”叫的水泵房,钱先生无奈之下又与开发商对簿公堂。
枕着“嗡嗡”声难入眠
2004年11月,钱先生从合肥一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住房。入住后,钱先生就饱受24小时无休止的“嗡嗡”声之扰。时间一久,钱先生一家都觉得浑身乏力,情绪低落,夫妻也常常争吵。之后,钱先生将房屋出租给一家公司办公,对方承租几个月后也因噪音问题要求退房。
经了解,钱先生发现自己房屋3间卧室的正下方负一层居然是配电房。在得知住宅建筑中不宜布置变压器、锅炉房及其他有噪音振动源的设备后,钱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去年,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调解,开发商承诺将对配电房采取减震、降噪措施,使其达到国家标准。
不堪其扰再告开发商
今年年初,钱先生再次听到了可怕的“嗡嗡”声。经环保部门监测,钱先生卧室房间的夜间噪音值为34.2分贝,超标4.2分贝。今年6月1日,钱先生又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记者昨日获悉,法院日前已对此案宣判。法院认为,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导致钱先生购买了楼下负一层建有配电房,负二层建有水泵的商品房,侵害了钱先生的知情权。尽管开发商在钱先生起诉后对配电房进行了整改,使变压器单独运行时噪音达标,但与水泵同时运行时噪音仍然超标,故判决开发商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消除噪声污染,并要求开发商赔偿钱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低频噪音立法渐完善
据了解,目前不少小区为了美观,将变压器、水泵、中央空调主机等安装在建筑物内,成为低频噪声的主要声源。如果人长期受到这种噪音的困扰,容易造成神经衰弱、失眠、头痛等各种症状。“最初提起诉讼的时候,国家对低频噪音尚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但目前国家及合肥市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这为业主维权提供了有利条件。”钱先生的代理人方爱国律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