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数据显示,10月份,省城共出现了24个二级以上好天气。但是从10月22日到月底,由于即将进入采暖期,部分单位和区域提前供热或试供热,使得燃煤量上升,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空气污染加重,共出现了7个三级轻度污染天气。
据介绍,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10月份的一级天减少了两天,二级天增加1天,三级天增加1天,主要污染物依旧以可吸入颗粒物为主,但是,随着采暖期的到来,二氧化硫的排放量相对会有所增加。
对此,市环保局专门针对冬季燃煤污染的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按照要求,全市环保系统已经在采暖期前对各单位的燃煤污染防治设施(包括脱硫除尘装置,加灰、加碱装置,煤场、灰场封闭措施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其整改。与此同时,环保局还提出,让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燃煤污染控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明确监督检查的具体任务和检查要求,对燃煤设施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冬季燃煤污染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个锅炉房环保部门监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在燃煤污染控制期间,各县、区环保部门必须对管辖范围内的燃煤设施所使用的燃料进行每月至少一次的定期监测,重点监测煤质含硫量和型煤可燃硫含量。
太原市环保局还将成立专门的督察组,对各区域锅炉的燃料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通报督查情况。督查结果将作为各区域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