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对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概念及内涵的分析,以上海市目前生活垃圾“三化”情况为实例,设计了一套能够涵概微观“三化”评价和地区宏观“三化”评价情况的指标体系,并提出了指标计算的基本方法。
“三化”原则,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一直是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领域的指导性原则,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方法的发展、处理设施的建设均起到了重要引导作用。但是,目前我国缺乏对“三化”原则实施情况的科学定量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各地一直沿用仅通过处理设施类型来判断其“三化”水平的粗放评价方法,这使得该原则对生活垃圾管理、处置等的指导和制约缺乏针对性,影响了“三化”原则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与设施运行的具体化指导功能的发挥。本文通过对“三化”内涵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处置现状的分析,对如何运用指标体系定量评价“三化”原则的执行情况做了一些探索。
一、“三化”概念、内涵及实现形式分析
(一)减量化
生活垃圾“减量化”指的是通过政策法规和经济管理、技术处理等各种手段,影响和规范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使用,以及废弃物的产生、收集、处置等各个环节,从而在各个环节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或转化已产生的垃圾质量,达到削减进入最终处置设施的生活垃圾量的目的。“减量化”原则的指导范围包含与生活垃圾产生和处理有关的诸多方面,运用的管理手段也各有不同;涉及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多个环节,其实现形式也各有特点。根据生活垃圾减量的手段与环节的不同,可分为产生减量、排放减量、处理减量三类基本实现形式。其中,产生与排放减量,发生在废弃物进入清运、处理处置系统之前,可归入源头减量的范畴;处理减量则属后端转化减量。
(二)资源化
生活垃圾“资源化”是指通过合理的产品设计、源分离收集(废品回收和分类收集)以及各种回收利用技术使在消费使用后产生的生活垃圾最大限度地转化为可再利用产品;而其利用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且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则是资源化应有的基本特征。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其实现主要针对已生成的废弃物。根据生活垃圾作为二次资源的再利用形式不同,其再利用可分为四个层次实现,即四级利用,一级利用:即回收再用;二级利用:即原材料循环;三级利用:即转化资源化,指将废弃物通过一定转化制成与原来形态、性质不同的产品,并且有一定的经济、使用价值;四级利用:即焚烧热能利用和填埋气体利用等。
(三)无害化
“无害化”是指通过各种手段,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过程达到国家标准,其处置过程不会对环境和人产生不良影响。目前生活垃圾主要的无害化实现形式有如下几个方面:源头分类与分选回收处理;生化处理;焚烧处理;填埋处置。
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三化”情况分析
(一)减量化
根据前述的“三化”概念与内涵分析,上海市目前尚不存在以法规化方式运行的生活垃圾产生减量措施。排放减量方面,则由社会废品回收、生活垃圾专项分流管理(一次性塑料饭盒、餐厨垃圾、大件垃圾等)和日常生活垃圾分类3个方面组成。处理减量化方面,依托本市目前已形成的由填埋、堆肥化、焚烧组成的生活垃圾多途径处理体系,其中的堆肥和焚烧技术具有处理减量的作用。
(二)资源化
由于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体系建设的滞后,本市长期以来只存在由社会废品回收及其后续的再生加工组成的生活垃圾前端(一、二级)资源化体系。随着浦东、浦西各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入运行,本市具有了生活垃圾后端(四级)资源化能力;而浦东生活垃圾生化处理厂(mbt)的投入运行,也建立了生活垃圾的转化(三级)资源化能力。同时,一次性饭盒和餐厨垃圾专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也进一步丰富了本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的能力。其中,一次性饭盒回收再利用属材料循环(二级)资源化,餐厨垃圾分流再利用属转化(三级)资源化。
(三)无害化
上海市生活垃圾最终处置设施有三类,分别为焚烧、填埋、生化处理,如老港四期填埋场(4900吨/天)、江桥焚烧厂(1500吨/天)、御桥焚烧厂(1000吨/天)、美商综合处理厂(1000吨/天)等。
三、生活垃圾“三化”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
(一)指标的细分及计算原则
1.微观“三化”评价指标
这类指标是用于评价某种“三化”实现手段的执行效果,本指标体系中命名为“三化实现率”。如根据《上海市一次性塑料饭盒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对一次性塑料饭盒进行单独收集、运输,再生造粒处置,是生活垃圾资源化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量化该指标,就可得到《办法》实施的“资源化的实现率”指标;再如,江桥焚烧厂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并且将焚烧垃圾产生的能量用来发电,这就使得江桥焚烧厂对整个上海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产生了一定的实现率,通过一定方式的指标量化计算,就可得到江桥焚烧厂的“资源化实现率”、“无害化实现率”指标。
2.“实现水平”评价指标
为了评价同类工艺条件下的资源化实现水平,本指标体系设置了“资源化水平”指标,以设施实际资源化的物质和能量与同样工艺条件下理论或实践的最高资源化水平比较,来确定设施所达到的资源化技术水平;所谓最高资源化水平,根据国内外的成熟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的“三化”实现率经验值和理论值确定。这一指标的主要作用是评价现有设施的资源化利用水平,明确改进方向。
3.宏观“三化”评价指标
宏观“三化”评价指标用于评价某一地区一定时段内,生活垃圾管理符合“三化”原则的程度。这一程度体现在各种微观的“三化”实现率的基础之上,如能全面了解各项实现手段的“三化”实现率则能够综合得出某一地区的“三化”水平。如上海市2005年生活垃圾无害率应该是反映整个上海市200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的综合指标,其指标形成应该是分析生活垃圾的物流的每个分支的无害化实现率得到的结果的综合,即卫生填埋、焚烧、堆肥等的无害化实现率的总和。
(二)指标体系框架
根据对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处置情况及各类指标数据可获性的分析,设计了如下“三化”指标评价体系框架。
图1“三化”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三)微观“三化”评价指标的计算原则
以往在统计“三化”实现率指标时,只要进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的垃圾量,其无害化实现率就默认为100%;对于资源化,通常同样也是以处理设施是否具有资源化的转化能力为依据,只要处理设施可以进行垃圾的资源化转化,就将其处理的垃圾统计为已资源化。由于,现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技术组成日益复杂,无论是无害化还是资源化均是处理设施中多个技术单元协同运行的结果;而这些技术单元的不同运行水平,将使总体工艺相似的处理设施,实际的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实现程度有相当大的差异;为此,本评价体系具体定量计算“三化”实现率指标时,打破了单纯按处理设施类型确定无害化、资源化实现率的方式,而是细化某一处理处置设施的无害化实现率,看其各技术单元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如有不符合的情况则扣减该处置设施的无害化实现率。而资源化实现率,则采用以设施实际资源化的物质和能量与根据垃圾组成计算的物质和能量资源化潜力比较的方式评价。
四、结语
本指标体系以上海市的生活垃圾管理“三化”原则执行情况为例,建立一套包括微观评价指标和宏观评价指标的生活垃圾“三化”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微观评价指标的计算做了分析和探索,为进一步细化“三化”的定量评价打下了良好基础。
注释
1.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科研项目,项目编号05研03
参考文献:
1.何品晶邵立明.固体废物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2005
2.上海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规划(200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