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日本垃圾处理方式中,焚烧占60.4%填埋占37.1%而到2000年,直接填埋只占5.9%焚烧已占77.4%其余部分为资源化回收或利用。填埋比重的下降主要是由于日本国土面积有限,而填埋需要占用大量土地不过日本在填埋方面的技术仍然较为成熟,其中福冈大学从70年代开始对准好氧性填埋结构进行的探索已逐渐走向实用化,是目前较为成熟的填埋处理技术。
截至2000年,日本的焚烧设施已有1715座,日处理能力达201775吨其中配备有余热回收利用的设施占了65%.总装机容量是1.192mw。焚烧法处理生活垃圾的基建费用和运行费用高.利用焚烧过程的能量回收来降低成本成为环保企业关注的问题。日本的焚烧发电技术的发展相当迅速.以川琦重工业和三菱重工业为代表的日本著名环保企业。致力于高效率发电和能量回收方面的研究,如采用低空气比燃烧、多段抽气、高温高压、外部燃料加蒸汽过热升温等多项技术已经得到实际的应用。如2000年在日本京都市建造的一台处理能力为1000t/d的焚烧炉,发电量可达22kw。
为了减少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日本对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的控制最为严格。主要的控制措施包括:保持足够高的分解温度,一般在850℃~1100℃之间。焚烧炉内烟气停留时间在2秒以上喷射活性炭等吸附剂采用布袋除尘器对细微颗粒进行捕集这样焚烧产生的二恶英就会富集在飞灰上。目前日本对飞灰处理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已经成为热点,包括表面熔融技术、jfe高温气化熔融技术飞灰煅烧技术等。
日本垃圾处理资源化循环利用比例不断增加.焚烧高效发电成为主流.从根本上讲是城市垃圾处理的基本思想发生了变化。在原来简单的卫生处理(无害化和减量化)基础上.考虑环境影响和减少对天然资源的过渡消费,着重强调3r观念,即减少废弃物排出(reduce),物尽其用(reuse)和循环利用(recycle)。其中循环利用(recycle)还包括材料回收(materialrecycle)、化学物质回收(chemicalrecycle)和热回收(thermalrecycle)。无论是对生产者.还是对消费者来说,“3r”观念可以说是社会价值观的根本性转变。生产者把传统的原料—工业生产—使用—废弃物的开环模式变为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闭环系统.使得整个经济系统以及生产和消费的过程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以建设一个循环型的社会。
为了推进循环型经济社会的建设日本相继制定了《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特定家庭用机械再商品化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食品循环资源再生利用促进法》、《建筑工程材料再资源化法》、《容器包装循环法》、《绿色采购法》、《废弃物处理法》、《化学物质排出管理促进法》这一系列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制。特别是第一项基本法最具重要意义,它从法律上确定了21世纪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建立循环型经济社会的根本原则,即:促进物质的循环.减轻环境负荷.从而谋求实现经济的健全发展.构筑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与日本相比,我国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以填埋为主。但随着垃圾产生量的不断增加,寻找新的填埋场地越来越困难,特别是2003年春夏季sars疫情的发生,许多城市将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建设提到了日程上来,并且有不断发展的趋势。考虑到垃圾热值和季节性变化等因素,应在我国经济基础比较发达。人口密度高、土地资源紧缺.城市化程度高、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环境保护要求较高的地区确定以垃圾焚烧为重点的处理模式。由于我国焚烧设备的开发研制生产水平相对薄弱,焚烧装置的关键设备需要进口,尤其是大容量设备的国产化率较低。比较可行的模式是采用关键设备采用进口、配套设备国产化。为了降低焚烧运行成本,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该得到支持我国在2001年11月即出台了对焚烧发电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另外,焚烧尾气的二次污染特别是二恶英的问题必须得到应有的重视,可以借鉴日本的尾气处理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