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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垃圾无害化规划

    来源: 中国环保信息网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0-04-16 访问:

    一、前 言

    海口市位于琼州海峡南岸,海南岛的北端,是海南省的省会,全市共设有秀英、龙华、琼山、美兰等四个行政区,土地面积合计为2304.84平方公里,2003年底海口市的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分别为166.92和139.19万人,流动人口约25万人,2003年全市生产总值达238.18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生产总值为14454元。

    为贯彻落实全面、协调、节约、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及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的规划原则,提高海口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改善海口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组织编制“十一五”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5]666号),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本规划。

    二、总 则

    (一)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以“新世纪环卫工作再创新局面”为主题,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目的,以市场化、产业化为方向,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落地、落实入手,努力建设与开放型旅游观光城市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海口市人口、产业、基础设施、资源、环境的和谐发展。

    2. 规划原则

    (1)统筹兼顾、持续发展原则

    充分考虑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自然和社会、城市和乡村的协调发展,优化运用多种管理、技术手段构筑海口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放在首位,突出近期内容,立足长远发展。

    (2)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原则

    从海口市的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类型、标准和规模,逐步构建科学、合理、完整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布局,充分利用和完善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使规划与现状有机结合,具有可操作。

    (3)城乡一体、区域共享原则

    在提高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的同时,加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努力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城乡统筹、区域共享,全面提高海口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整体水平。

    (4)市场运作、全面发展原则

    按照管理综合化、作业市场化、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全面推行体制改革,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资格局,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计划地全面推向市场,努力实现海口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全行业、全社会、全过程管理。

    (二)规划依据

    1. 海口市人民政府《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

    2. 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海口市垃圾处理规划》,2004年12月;

    3. 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海口市环境卫生设施十年规划》,2005年3月;

    4.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编制“十一五”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2005年4月6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6. 国家计委等《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2002年6月7日;

    7. 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04年5月1日;

    8. 国家计委等《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2002年9月10日;

    9. 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2005年3月;

    10. 建设部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0年5月;

    11.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12.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

    13. 海口市有关部门提供的与规划有关的基础资料。

    (三)规划范围

    与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规划范围一致,并以市区(城市化地区)为规划重点,兼顾郊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

    (四)规划期限

    1. 规划基准年:2004年;

    2. 规划期限:2006~2010年。

    三、现状与预测

    (一)现状评价

    1. 现状概况

    (1)垃圾产量

    2004年海口市生活垃圾的年清运量为33.7万吨,平均日清运量为920吨。据统计,海口市生活垃圾产量在1988~1998年间的年增长率为13.3%,在1999~2004年间的年增长率为6.2%。

    (2)垃圾性质(见表3-1)

    (3)垃圾收运

    每天收集一次。一部分采用垃圾桶收集,一部分采用手推垃圾车配合垃圾收集站收集,目前市区共有垃圾收集站9座,垃圾收集点800个。

    垃圾运输车主要有后装式垃圾压缩车、侧装式垃圾车及吊桶式垃圾车等三种,目前共配备有各类垃圾运输车135辆。

    (4)垃圾处理

    目前海口市唯一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颜春岭垃圾填埋场,该场位于海口市西部的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内,占地1250亩,距海口市中心39公里,一期工程于2001年建成投产,日处理能力1000吨,每天可消纳海口市920吨生活垃圾及澄迈县金江镇和老城开发区计100吨生活垃圾。

    2. 存在问题

    (1)垃圾收运设施严重不足

    目前海口市没有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站数量严重不足,且部分设施简陋,郊区的垃圾收集系统几乎是空白。

    (2)垃圾收运车辆陈旧落后

    目前的垃圾收运车辆有一半处于超龄服役,破损情况严重,其它一些尚超龄的车型也相对落后。

    (3)垃圾处理设施污染严重

    海口市现有颜春岭垃圾填埋场的设计基本上能达到卫生填埋场的标准要求,但运行管理却有很大差距,对周边环境的产生严重污染,并引起周围居民和所在地区的不满。

    (二)预测分析

    1. 垃圾产量 (见表3-2)

    四、发展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1. 在市区建成科学、合理、比较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现生活垃圾运输密闭化;

    2. 在郊区初步建成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3. 以卫生填埋为主,合理选用焚烧、堆肥、综合处理、资源利用等多元化技术,实现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4. 努力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城乡统筹、区域共享;

    5. 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6. 郊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

    7. 基本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二)发展思路与主要任务

    1. 坚持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并重的方针,逐步实现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全过程管理,提高海口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整体水平;

    2. 通过科学合理的垃圾收集点布局、垃圾转运站建设、垃圾运输车辆的更新和添置,初步建立郊区垃圾收运系统,健全完善市区垃圾收运系统;

    3. 根据“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的国家技术政策,加快海口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4. 在2010年形成与海口市开放型旅

    游观光城市相匹配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中转、处理设施的基本框架。

    五、重点项目建设及布局

    (一)规划项目 (见表5-1)

    六、保障措施

    (一)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是城市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是城市公共环境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统筹考虑,并确保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的到位、受控和落实,不得随意改变其用地性质。

    (二)推行特许经营制度

    应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逐步开放、规范管理海口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市场。对于新建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原则上应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签订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暂不具备特许经营条件的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应在核定生活垃圾处理量及处理成本的基础上,与运营单位签订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委托经营合同,明确设施运营单位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三)完善质量监测和运营监督

    应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垃圾处理数量、处理质量和环境影响进行定期监测,也可根据需要,向垃圾处理设施派驻监督员。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完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定期上报进出场生活垃圾数量、设备运行情况、运营处理数据、环境监测报告等。

    (四)建立应急预案制度

    应制定生活垃圾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生活垃圾应急处置的必要保障经费和设施,保证特殊情况下的垃圾处理。

    (五)开征垃圾处理费

    应根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的要求,尽快在海口市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目前海口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案正处于审批阶段,如按方案中提出的每户每月5元的标准收费,每年可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1200万元左右,可部分缓解海口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压力。

    (六)加快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步伐

    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尽快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在垃圾处理事业单位转制过程中,应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养老、医疗、退休、再就业等扶持政策,保证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改革的平稳推进;要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引导社会资金和国外资本参与企业改革和重组,把垃圾处理事业单位改制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市场主体。

    (七)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设施建设

    要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体制,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 ”的多元化投资机制。要积极利用国内外金融机构优惠贷款和“bot”或“boo”等方式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对尚不能完全市场化运作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进行政策扶持、投资引导、适度补贴,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八)依靠科技进步,推动行业发展

    加大科技投入,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积极研究开发、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工艺技术,依靠科技进步,推动海口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工业固废,固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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