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环境保护部获悉,目前,环保部累计支持西部省市科研单位科研经费4300多万元,十年来,西部地区环保机构由1999年的2131个增至2008年的3050个,增加43%;人员由17724人增至31368人,增加77%。
支持西部地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据了解,2000年以来,环境保护部配合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对西部地区下达了监测网络(辐射及地表水部分)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冰冻雨雪灾后环境监管能力恢复重建与应急监测项目、地震灾区环境应急监测专项资金项目、中西部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项目、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等,资金总额达518503.9万元。2004年—2008年,为西部地区配备执法车辆1596辆,应急指挥车辆13辆,取证监测仪器设备19586台(套),西部地区省、市、地(市)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高。
支持环境科研工作
据悉,环保部在支持甘肃、云南、四川、重庆等省(市)科研实力较强的单位科研立项的同时,采取央地结合的方式,以中央级科研单位为主、地方参与的形式带动青海、西藏、新疆、内蒙等省区环境科研单位,快速提升科研实力。目前,累计支持以上省市科研单位科研经费4300多万元。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专项在西部地区安排4个项目、24个课题,总经费达16.75亿元。支持环保产业发展,协助西部地区建设环保工程技术中心,提升西部地区的环保技术水平。积极开展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状况遥感调查工作,基本摸清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和动态变化,提出了针对我国西部不同生态承载力区域的产业发展建议,同时为科学合理地实施西部大开发奠定了基础。
支持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据了解,为加强区域督查派出机构建设,成立了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统筹协调西部跨省域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检查突出的环境问题。增设了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西北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积极指导和推动西部地区环保体制建设。十年来,西部地区环保机构由1999年的2131个增至2008年的3050个,增加43%;人员由17724人增至31368人,增加77%。西部12个省份中,已有3个省份的部分设区城市实行环保派出机构监管模式。1999年以来,累计培训西部地区地市级环保局长1220人、地市级环境监测站长234人、环境监察人员近3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