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环保厅环评处获悉,省环保厅于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县(市、区)环保部门,加快县(市、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
通知指出,省委、省政府决定加快推进全省县(市、区)排水管网建设,这对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通知明确,一是排水管网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环保局负责审批项目的环评文件,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二是鉴于项目为污染治理项目,且环境影响小,因此相应简化环评文件,降低一个类别等级,由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改为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三是环境影响登记表由排水管网建设部门(单位)自行填写,填写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排水管线图以及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等。填写完毕后,报送当地县(市、区)环保局。
通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好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竣工验收材料。对已报送的环评文件和验收材料要做到及报及批,提高环评审批和验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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