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南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日前召开,会议确定2006年全省的环保工作为:一是确保全省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达标和饮用安全;二是确保全省空气环境质量全面达标;三是确保各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四是确保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五是确保全省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建成并运转;六是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对于以上工作目标,河南省政府在年底将进行严格的目标考评,各省辖市政府如有一项未完成,则视为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实行环境质量一把手负责制,把环保目标和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体系,严格奖惩制度,强化责任追究。经过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地方和部门,省政府要进行通报表彰;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决不姑息;对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对那些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致使工作棚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将从严予以查处。绝不能完成与完不成一个样,干好与干坏一个样。
建立定期通报情况制度,对于各市政府环保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省政府将进行定期进行通报,每季度通报一次,并且通报到市、通报到县、通报到人。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的市(县),将予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将进行通报批评。
建立联席会议制,凡涉及全省重点环保工作,各有关部门均要进行联席办公,制定有关政策并现场督导。
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省环保局要每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各省辖市政府目标进展情况、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对重大环境违法问题,将实行“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向社会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继续开展中原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
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环保工作,近年来,河南省一直坚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走访,并积极听取他们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政府不断地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成效。今后,还将继续邀请他们定期、不定期地视察环保工作,开展民主评议,推动环保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建立群众听证评价制度,在行政处罚、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特别是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要以满足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通过开展调查问卷、听证评议等形式,积极吸取好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立环保联合执法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案件移交制度,及时将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移送有关部门。特别是在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及污染事故的处理、处置过程中,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联合行动、联合执法,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执法到位。
建立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健全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和信息传递工作,并认真组织开展处置污染事故的实战演习。要加强污染事故预警和处置能力建设。
建立水体污染处罚制度,将出台上游对下游污染补偿的有关制度。对因上游污染造成的下游水质超标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上游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