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局长李福龙分析认为,电煤供应减少的主要原因,从煤炭企业来讲,山西国有重点煤炭按合同要求大部分销往了外省,而非国有重点煤炭在利益驱动下也销往省外或其他行业。
“供煤不紧张时,考虑到国有煤炭企业较高的生产成本,山西发电企业大都会随行就市选择小煤窑或私企价格低廉的煤,因此签约率极低。”山西省电力公司的负责人称,“今年出现了煤炭的紧缺,国有大矿要按合同保证大电厂的供应,没有签合同的山西本地电厂是很难从这些矿买到煤的。”
由于全国关闭整合小煤矿政策的实施,不少不安全小矿被淘汰关闭了,以前靠近这些煤矿吃便宜煤的电厂便“首当其冲”进行了停机,“不是他们想停,实在是无煤可供。”
目前,国家已经放开煤价,鼓励在市场中形成煤价。但是对重点用户(主要是电厂)还是要求煤矿要优先供应,铁路优先发运,要实行合同供应。为了保证省内电厂用煤,山西省经委每年组织煤、电和运销企业三方见面,要求签订供销合同。
但是事与愿违,山西省内电厂多数还是没有签订足额的合同,把电煤采购的缺口留给了市场解决。
“这就是典型的小煤矿依赖症,这也是造成此次山西电力紧张的主要原因。”山西省物价局局长李福龙分析说。
李福龙认为,在前些年煤炭价格较低时,一些电力企业习惯从地方小煤矿随机性购煤。因为小煤矿低于国有重点大矿的合同煤价格。还是在前4年,小窑煤价格只有60元/吨左右,国有重点煤却因为成本刚性在110元/吨左右,电力企业这样做是合算的,因此与重点煤矿的签约率极低,有些甚至不签约。
“现在没有合约,国有大矿根本不敢供煤,首先要保证重点煤的合同,这在目前既是市场合约,也是政治需要。”上述山西电力公司的负责人同时称。
山西省社科院能源所所长王宏英也持相同观点,近两年全国煤炭需求大幅增加,远远超过了煤炭供应的增长速度,供不应求的市场关系,使煤炭购销合同显得十分重要,但一些电厂还没有完全认识到煤炭市场的这种深刻变化。
山西省政府在此前下发了文件,并且措辞严厉,要求省内各电厂必须要在7月10日前完成省内重点电煤购销合同签订,并将合同签订情况于7月13日前报省政府。电煤合同量按照省内重点电厂电煤供应指导方案核定。合同价格按照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
目前,山西除神华集团和中煤集团外,其他大型煤矿分别直属省内的10个煤炭企业,其中,大同煤业(601001,股吧)的煤矿大部分分布在大同、忻州和朔州,阳煤集团的煤矿基本分布在阳泉地区,这两个集团出产的大部分是电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