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商务部公布了2008年第二批一般贸易焦炭出口配额。此次共有32家企业获得总计239万吨的焦炭出口配额,比第一批下降75%,第一批焦炭出口配额为962万吨。2008年全年累计配额出口量1201万吨,较2007年总计出口配额的1215万吨同比减少1.15%。上述变化显示了国家减少“三高”物资出口的政策取向。不过,我国焦炭出口量仅占总量的不到5%,通过限制出口来缓解国内焦炭供应紧张的局面是不现实的。
从商务部《2008年焦炭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分析:一、出口门槛提高。商务部规定:申请出口配额的焦炭生产企业必须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以国家发改委公告的企业名单为准),且2006年焦炭出口供货数量在25万吨(含)以上,或近三年(2004-2006)年均焦炭出口数量在20万吨(含)以上,产品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并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二、更多企业将退出。从获得配额的企业来看,今年两批焦炭出口配额集中于获得提名的60家出口企业中的41家公司手中,焦炭出口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分析人士认为,随着2008年焦炭出口门槛进一步提高,更多的企业将退出焦炭出口市场;三、企业面临分化。在当前焦炭产量持续增长,而出口市场相对萎缩的形势下,原有的一部分出口资源将转化为内销,从而加大国内焦炭市场的销售压力,这在总体上需要焦化企业继续坚持限产减产的保价政策,保证国内焦炭资源供应量维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而焦炭出口权的逐渐集中,意味着企业之间的分化将愈加明显,行业龙头有望获得更多的出口配额;四、焦炭生产应立足国内需求。焦炭生产属于高污染、高耗能型行业,焦炭生产排污环节多,排污强度高,是污染最严重的行业之一。据中国炼焦行业协会资料,生产1吨焦炭会产生400立方米左右煤气,炼焦过程中会有大量粉尘、一氧化碳及有毒气体排放到大气中。炼焦所排出的焦油和废水也含有大量有毒物质,渗入地下后将长期污染地下水。
2008年两批配额发布总量累计达到了1201万吨,与2007年公布的1215万吨配额相比减少了14万吨。此次出口配额公布的数量是非常合理的,无论是从稳定国际市场、减少国际贸易争端,还是中国政府与国外政府的贸易信用来讲,出口配额的减少都应当遵循以稳为主,稳中有降的策略。就第二批一般贸易焦炭出口配额骤降以及全年配额小幅下降来看,对国内焦炭市场影响有限,也可以说“几乎”无影响,而目前真正影响国内焦炭市场走势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1、目前炼焦煤成本已经占焦炭生产成本的92%至93%,炼焦煤成本的微幅波动,都会令焦化行业很难独自承受,必须向下游转移,否则只能限制产量。而奥运期间,部分煤矿将要停产的消息使紧缺的炼焦煤市场更加紧张;另外,各电力企业电煤库存告急,后期有关部门会协调煤炭企业重点生产电煤。因此,炼焦煤市场将持续紧缺,焦炭成本压力逐渐增加。
2、抢运电煤、临近奥运及油价上涨,推动运输成本上升。自6月20日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我国自然灾害“冰冻雨雪”和“汶川大地震”导致国内运力紧张,运价同比大幅调涨。
3、由于国内焦炭资源紧张,当前多数钢厂库存依然不足,后期采购将继续放量。目前河北唐山地区钢厂焦炭库存量在10-20天的水平;东北地区钢厂库存普遍在10天-15天;华东地区钢厂库存在15天左右。综合而言,在煤炭价格不断上涨、焦煤资源紧张以及钢厂焦炭资源库存不足的情况下,预计后期国内焦炭市场仍将保持高位运行。
2008年全球粗钢产量将突破14亿吨,生铁产量突破10亿吨,全球焦炭表观消费量有突破6亿吨的可能。而我国全年焦炭需求可能达到3.6亿吨。中国焦炭现出口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去年的出口量占到世界焦炭贸易总量的50%,中国焦炭在满足各国钢铁企业需求方面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同时,中国焦炭出口政策的微小变化也会引起国际焦炭市场的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