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煤老大”山西缺电红灯频闪,省内电厂因故停机,电力供需缺口逼近历史上的峰值。
电厂停机居然是因为无煤可烧!坐在煤堆上的山西电厂为什么也闹起了“煤荒”?
今年以来,山西省的五大国有煤炭集团为国分忧,从一季度冰雪灾害开始,就坚持合同电煤不涨价,内部消化成本增支因素,一直在为电厂提供相对稳定而低廉的煤源。对此,外省电厂纷纷拍手叫好,而本省电厂却高兴不起来。
电厂难以承担煤价上涨的成本,发生经营亏损,存煤水平降低。除了这样人所共知的原因,与煤矿毗邻的山西电厂还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尴尬:如今供不应求的电煤市场,又进入了甲方乙方的“合同时代”,需要排队等号,如果没有煤炭采购合同便拿不到一吨电煤。
眼看着煤矿的电煤一车车外运出省,年初不愿意与国有煤矿签订电煤购销合同的一些山西电厂,尽管是“近水楼台”却得不到“月”了!
眼下正值“迎峰度夏保奥运”供电的关口,山西省各级政府只好出手强力干预协调,开始化解本地电厂的“燃煤之急”。
煤炭大省闹电荒
晋南运城市是山西省缺电最严重的地方。目前缺电负荷达100多万千瓦,拉闸限电次数多、面积大,已经影响到群众的正常生产和生活。运城市一些农村,时下正值农田灌溉的重要农时,却因为不时拉闸停电,浇地成了“忽悠水”,有时水还未流到田头电就没了。为了错峰用电,电力部门甚至派人在宾馆盯着空调的使用。
据山西省经委称,截至7月1日,全省电力缺口达460万千瓦,远远超过250万千瓦的“红色”预警水平。目前,山西省装机容量为3434万千瓦,其中停机容量为796万千瓦,占到23.2%。在停机容量中,由于缺煤停机349万千瓦,占到省调发电机组容量的15.2%。
山西电厂闹煤荒
记者在山西境内多家电厂发现,其存煤水平大多达不到电厂电煤正常库存水平,有的不足10天,有的不足一周。神头发电公司煤炭计量员刘艳平说,由于近期运价上涨,单车运煤成本相应增加,储煤速度也有所放缓。目前神头发电公司储煤水平相当于正常要求水平的一半到六成。
如果今年一季度是因为电煤涨价导致电厂全面亏损,电厂没有积极性存煤,那么现在国家调整电价给予一定成本补偿以后,电厂缺煤更多是因为手里缺少与煤矿签订的合同。
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副会长李建伟说,一季度全省20个重点监控电厂有17个亏损,亏损面达到85%,大部分电厂库存煤量日趋减少,有可能引发新一轮缺煤停机。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占发电成本70%的电煤价格大幅上涨,出现了“一发电就亏损、越多发越亏损”的现象。山西电力行业协会分析,2007年比2006年标煤价格上涨了62.67元/吨,2008年一季度比去年又能上涨了104.44元/吨,两次涨幅加起来超过了56%。而当初核定电价时的煤价基数为200-280元/吨标煤。建立在以前低煤价核定基础上的上网电价,使一些煤炭基地内的电厂上网电价更低。目前,山西省内标杆上网电价为0.275元/千瓦时,比近邻河北低0.05-0.1元。
今年6月,国家适度地调高了上网电价,山西地区电厂上网电价提高1.99分钱。尽管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电厂的老总们还是大大舒了一口气。按照煤电成本系数倒推,单位电价提高2分钱,实际上相当于消化掉每吨煤价成本50多元。
电厂为什么不愿意签合同?
目前,国家已经放开煤价,鼓励在市场中形成煤价。但是对重点用户(主要是电厂)还是要求煤矿要优先供应,铁路优先发运,要实行合同供应。为了保证省内电厂用煤,山西省经委每年组织煤、电和运销企业三方见面,要求签订供销合同。
今年以来,山西省的五大国有煤炭集团为国分忧,从一季度冰雪灾害开始,就坚持合同电煤不涨价,内部消化成本增支因素,每吨电煤售价比全国均价还低13元。
但是事与愿违,山西省内的多数电厂还是没有签订足额的合同,把电煤采购的缺口留给了市场解决。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市场煤”比“合同煤”更好吗?
山西省物价局局长李福龙说,省内电力企业停机虽有多种原因,但主要是电力企业普遍存在“小煤矿依赖症”。在前些年煤炭价格较低时,一些电力企业习惯从地方小煤矿随机性购煤。因为“小窑煤”低于国有重点企业(又称“大矿煤”)的合同煤价格。还是在前4年,小窑煤价格每吨只有60-70元,国有重点煤却因为成本刚性在100-120元之间,电力企业这样做是合算的,因此与重点煤矿的签约率极低,有些甚至不签约。
记者在晋北一产煤大县了解到,当时的小煤矿比现在多了将近一倍,小煤矿主为了把煤卖给附近的三家电厂,建立长期供应业务关系,内部轧价甚至不惜一时赔本,对电厂的个别关键人物,有的小矿主还采取“黑色公关”策略。
但是,近两年煤炭市场发生了一些根本性变化。首先是国家在山西实行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对所有煤矿都收取资源价款,同时又征收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煤矿转产发展基金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加上煤矿提高安全投入等因素,吨煤增加成本50-90元。同时,随着全国关闭整合小煤矿政策的实施,不少不安全小矿被淘汰关闭了,电厂过去近便、廉价的“小窑煤源”消失了不少。
“关键是近两年全国煤炭需求大幅增加,远远超过了煤炭供应的增长速度。”山西省社科院能源所所长王宏英说。供不应求的市场关系,使煤炭购销合同显得十分重要,但一些电厂还没有完全认识到煤炭市场的这种深刻变化。
“电-煤”是兄弟合作创共赢
“煤炭企业十分愿意与电厂建立长期稳定的合同业务关系,因为这样,我们就可以均衡安排生产,同时可以合理安排运力,不至于发生像今年年初冰雪灾害时,全国电厂同时一起要煤,煤矿全员上阵都满足不了的被动局面。”山西焦煤集团运销公司副总经理徐宝顺说。
记者在太原西山煤电集团了解到,煤炭企业一直把能不能与国有大电厂签订电煤供销合同当作考核销售部门的一个重要指标。为了完成指标,企业销售人员常年往大电厂跑,了解电厂实际需求。
“其实,煤、电双方作为上下游产业,建立长期、稳定、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才是最佳选择。”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长董继斌说。煤、电双方不能因为卖方市场和买方市场的转换,采取自利的权宜之策,今天我乞求你,明年你乞求我,那样只能导致能源供需脱节、煤矿盲目生产、电厂“断炊”停机的后果,影响经济发展大局。
近日,山西省政府采取断然措施,协调“电-煤”关系,化解省内电厂“燃煤之急”。
一是完善合同。要求煤电双方要尽快签订省内重点电煤购销合同。明确由各市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电厂与有关煤炭企业的供需衔接,在7月10日前完成省内重点电煤购销合同签订,并将合同签订情况于7月13日前报省政府。电煤合同量按照省内重点电厂电煤供应指导方案核定。合同价格按照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
二是明令奖罚。山西省经委主任洪发科说,对电煤供应做得好的煤炭企业,优先保证电力和运力供应;对电煤供应做得差的煤炭企业,一律停止非重点煤炭发运。对电力企业发电进行考核排序,好的要给予表彰,并在项目建设和发电指标上给予支持;对为了自身利益、不积极主动做好电煤采购、造成缺煤停机的电力企业,原则上不再在省内新批电力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