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已有公告,半数重点煤炭上市公司中期业绩预增,增幅均超过50%以上。我们断定还将有部分上市公司继续预增。
部分公司因为合并报表的关系而预增,比如神火股份;但煤炭价格的大幅度上涨是所有公司业绩大幅度增长的最主要的原因。2007年迄今,市场动力煤涨幅超过60%,炼焦煤超过200%,无烟煤超过60%。
我们预测行业全年业绩增幅可望超过50%,炼焦煤公司业绩增幅尤其突出。一方面原因是2008年以来煤炭价格依然维持上涨,即便受到近期价格的限制,涨幅最低的动力煤全年涨幅也有15%,炼焦煤已经超过100%。另一方面,2008年以来几无政策性新增项目,因此成本增幅放缓,煤炭企业的煤炭销售毛利率有程度不等的提高。主产炼焦煤的上市公司业绩增幅更大。煤气化(000968)、金牛能源(000937)、西山煤电(000983)最为突出。
国家有关部门已表示近期不会调整资源税税率,这只是把日期推至奥运会后,市场依然很关注。多年来,资源税税率很少调整,煤炭资源税大约为每吨0.3-5 元的税额标准,有近20年没有调高过。2004年1月陕西、山西、内蒙古、青海成为首先调整的省份。2007年2月将焦煤的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确定为每吨8元,这是国家历次上调额度中最大的一次。
我们认为资源税大幅调整时机并不成熟。如果按照10%的销售收入征收资源税,将导致煤炭销售成本增加30-100 元/吨———将吞噬部分煤炭公司一半的净利润。煤炭价格连年持续上涨与政策性成本增加有关,更与供求紧张有关。一旦这一政策性成本支出增加,很可能进一步恶化煤炭供求关系,这与当前预防通货膨胀的宏观政策导向相违背。
20世纪90年代开始征收的以煤炭销售量为税基的资源税税制,不能调节煤炭资源自然状态真实的级差收益,在客观上助长了煤矿企业为追求高产量而降低资源回收率。资源税改革如果从价征收,煤炭生产的回采率也必将被纳入考虑范围之内———这和目前存在的资源补偿费的征收方式类似。我们认为,资源税或者资源补偿费更可能采取两者取其一的改革,按照销售收入提高到3%左右———这是此前资源补偿费改革最被认可的幅度。
资源税(资源补偿费)提高对上市公司影响可推演如下:一、资源税/资源补偿费提高到3%,将导致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平均减少10%左右;多数煤炭企业的转嫁能力依然强,业绩实际减少可能会在5%左右。二、煤炭在收入中占比越高的公司受到的影响越大。比如大同煤业(601001)、国阳新能(600348)、恒源煤电(600971)以及平煤天安(601666)。三、煤炭综合售价越高的企业受到的影响越大。比如上海能源(600508)靠近消费地,加上煤种比较稀缺,税率提高会使得吨煤成本增加较多。
市场对于煤炭未来的发展有不少担心,比如2008年乃至2009年GDP增幅放缓将导致煤炭下游需求的减少;石油价格高位盘整或者下跌,对于煤炭价格的边际的刺激带动因素已然不同往昔。
我们认为,煤炭行业的一些新的发展动向需要给予特别的关注:行业的整合依然很大,会控制煤炭供给的增幅。而结构性供求失衡依然存在。石油价格高企,导致了国内对于煤化工行业发展政策的变化,将引致新的煤炭需求。煤变油实现之日,也是煤、油价格真正联动的时候。为此,我们维持煤炭行业“增持”的投资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