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宣布下半年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或能暂时解决当前煤电矛盾,但实质影响不大。从中长期来看,还应从加大煤炭供应、控制出口增加进口、抑制高耗能产业等方面入手。
今年以来,我国煤炭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个别煤种涨幅接近50%,煤电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电煤价格持续高位上涨已经完全超出了电力企业的承受能力。今年前4个月,中央五大发电集团亏损额逐月剧增,截至4月底亏损已高达57亿元。而沿海地区的终端消费企业,由于同期海上煤炭运价也出现了大幅度反弹,煤炭的采购成本增加得更多。
煤炭价格快速、持续、大幅度的上涨已经超出了市场的预期和用户的承受能力,分析人士认为,煤炭价格超常上涨存在潜在市场风险,不仅对电力等相关下游行业造成影响,同时也将导致行业内部的市场风险不断加大。
由于经营亏损,很多电厂面临资金周转的困难,从银行贷款也没那么容易了,部分电厂甚至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情况。目前,相当一部分电厂单位边际贡献出现负数,发电越多亏损越大。为防止各地电厂资金链断裂导致生产陷入停顿,几大发电集团只能采取“集团担保”等方式勉强维持,但信贷额度和利率等方面已经大受影响。
多方面反馈的信息表明,持续走高的煤炭价格正在对燃煤电厂、冶金、水泥、化工、建材等高耗煤企业产生巨大影响,一些企业因为承受不起煤炭价格的持续大幅度上涨已经出现停产、歇业现象,这种状况必然将对煤炭消费产生抑制作用,降低煤炭市场的活跃程度。
为了化解市场风险,国家发改委19日宣布,下半年将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不过,业内人士认为,限价政策对煤炭企业只能起到威慑作用,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电煤限价只能控制住国有大型煤矿的电煤价格,而大部分国有企业都能够严格执行合同煤价,其市场煤部分也相对较少。而占全国煤炭产量33%的小煤矿仍可以市场价格出售电煤。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5月份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上涨8.2%,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出厂价格同比上涨24.1%,国内煤炭价格上涨的刚性在一段时间内继续保持不变。
目前我国已进入迎峰度夏和奥运会准备阶段,电力需求高峰也已经开始显现。有分析人士指出,如果此次全国限价作用不明显,未来一段时期煤炭价格仍将继续上涨,或者出现因为电煤供求而影响经济发展大局的现象,国家还将采取相应措施。
首先应努力增加煤炭产量。目前,全国煤炭供应处于紧平衡状态,交通、气候等因素的变化极易引起煤炭价格的波动。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要求各产煤省(区、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增加煤炭生产,其中主要是做好停产整顿小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我国小煤矿产能约占煤炭全部产能的38%,去年以来相当一部分被停产。数据显示,2007年国有重点煤矿、地方国有重点煤矿、乡镇煤矿的产量比例分别为49%、13%、38%,而到今年1-4月的产量比例分别为69.6%、8.2%、22.2%。可见,小煤矿的产量降低是煤炭供不应求的主因。
其次,应当控制煤炭出口,加大进口。今年国际煤炭合同价格大幅上涨,也是拉动国内煤炭价格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国际煤价高涨进一步加大了煤炭企业的出口积极性。控制国内煤炭企业出口,同时扩大对国外煤炭的进口量,可以增加国内供应,缓解煤炭紧张。
第三,控制高耗能企业。保证国内煤炭供应,要努力压缩高耗能产业。目前,一些高耗能行业投资和建设速度居高不下,加大了煤炭和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