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十二五”山西省单位GDP能耗降幅指标为16%,继续抓好省重点企业节能工作是确保“十二五”全省节能目标实现的重要支撑和保证。按照国家发改委等十二个部委《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山西省“十二五”节能专项规划》,山西省组织开展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
纳入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均为独立核算的重点用能单位,2010年全省共有1198家。其中: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1128家;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客运、货运、水运企业和沿海、内河港口企业,或拥有300辆及以上车辆的客运、货运企业16家;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宾馆、饭店、商贸企业、学校,或营业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宾馆饭店27家、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贸企业19家、在校生人数10000人及以上的学校8家。
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要求千家企业要成立由企业一把手负责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千家企业要依照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政府规划要求,按期淘汰落后产能,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要加快老旧电机更新改造,积极使用国家重点推广的高效节能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