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关注的是,继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计征之后,国家能源局透露,将研究开征化石能源消费税,研究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
建立能源消费“倒逼机制”
虽然“十二五”期间的能源消费总量已经明确,但实际消费量仍有可能超过预期。数据表明,“十一五”期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预期是30亿吨标准煤,但最终的消费量是32.5亿吨标煤,超过预期8.3%。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10日在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表示,“十二五”期间将逐步建立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倒逼机制,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的要求。
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将被分解落实到地方政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
所谓倒逼机制,就是严格限定各个地方政府的能源消费总量,然后依此逼迫地方政府调整产业结构,改变以能源消耗为主的经济增长模式,进而从多方面入手来抑制各个地方能源消费量的上升。
据悉,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案一旦实施,意味着在单位GDP能源消费强度的变量控制基础上,将增加能源消费总量这一定量控制指标。这将有效抑制各地过分追求GDP而忽视能源消耗的现象发生,提高各地的经济发展质量,加快推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据了解,此前各省份实际上报的能源消费预期总量超过了50亿吨标煤,远超过国家能源局期望的41亿吨目标。
研究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
更值得关注的是,国家能源局在会议上发布了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将研究开征化石能源消费税,研究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从2011年11月1日起,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计征,焦煤、稀土等资源税率亦作调整。不过煤炭等其他品目则沿用从量定额计征方式。
国家发改委一名研究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国家能源局此次发布《征求意见稿》,意味着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将逐渐被提上议程。”
国家能源局指出,未来还将强化鼓励能源及能源密集型产品进口、限制出口的关税政策,完善节能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征求意见稿》透露,将研究制定与回采率挂钩的差别化资源税费政策,完善石油等能源特别收益金制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位研究员对记者表示,资源税已经逐渐发展成一种绿色税种,对控制能源消费有一定好处。不过有分析人士表示,我国煤炭资源利用范围广,资源税波动影响较大,同时煤炭品目多、价格差别大,这一特征使资源开采税从价征收会比较复杂。
2012年将新增煤炭生产能力2亿吨
10日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透露,2012年,我国将新增煤炭生产能力2亿吨,新增发电装机容量7000万千瓦左右。
数据显示,2011年,全年新增煤炭产能9500万吨,14个大型煤炭基地产量达到32亿吨。新增电力装机9000万千瓦,全国电力总装机已经达到10.5亿千瓦。
据发改委统计,目前各地的“十二五”增长目标大部分都超过10%,仅少数几个省份的目标在10%以下,这对能源供应将是极大的考验。为此,国家能源局明确表示,2012年能源工作的重点是落实“十二五”规划,有序开工重大能源项目,确保能源生产总量稳定,加强重点能源生产基地建设,加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加强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储备能力建设。
针对2012年的发展目标,国家能源局指出,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2012年新开工水电规模将达到2000万千瓦。同时,促进天然气产业协调发展,实现国内产量快速增长,大力发展非常规天然气。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抓紧编制和报经批准后实施《核电安全规划》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调整规划》。
国家能源局还明确要求,将积极有序发展风电,组织实施“十二五”第二批规模为1500万~1800万千瓦的风电项目建设计划。积极发展太阳能,组织实施“十二五”第一批规模为300万千瓦的开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