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国工业电价平均为每千瓦时0.58元。据统计,同期美国、日本等26个国家和地区平均约为每千瓦时0.120美元,我国工业电价约为上述国家平均值的75.5%,处手中等偏下水平。分地区比较,为欧洲国家平均水平的70%,为日本的56%,但已比韩国、美国工业电价高,分别为韩国的132%,美国的127%。
对此,许小年在微博上说,“电价/收入比才是正确的指标,发改委比较电力的绝对价格,玩儿了一个障眼法。用购买力平价计算,差距缩小,但仍为德国的2倍,美国的4、5倍。”
据证券时报网消息,如果按照许小年的算法计算,即将电价数字与当地的人均国民收入进行比较,会得出与此前发改委完全相反的结论。按2008年德国人均国民收入42440美元计算,其千度电价占人均国民收入的比例为0.62%,美国的这一比例为0.24%,相比之下,中国则为2.49%。按照这个相对价格来看,中国的电价是德国的4倍多,是美国的10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