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1年本中能源条目调整的主要原则是:坚持发展清洁能源,优化产业结构;坚持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鼓励新技术研发和设备国产化;坚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环境保护;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安全生产水平;坚持节能减排与淘汰落后,注重资源综合利用。
该负责人介绍说,《目录》2011年本中能源条目与2005年本的主要区别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增加了充分反映能源领域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促进淘汰落后产能、限制过剩产能的方向和内容。
2011年本中,鼓励类中新增“新能源”类,包括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燃料、沼气发电及海洋能、地热能开发等,体现了优先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战略思路。2011年本强调了煤电一体化,在鼓励类中增加了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页岩气、油页岩、油砂、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等内容。
二是注重增强能源领域自主创新能力。煤炭类中增加了有利于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矿山救援技术和装备、井下救援技术及特种装备开发与应用等内容,增加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提升煤炭生产现代化水平的内容,增加了提高大型成套关键设备国产化率的内容。增加了煤炭气化、液化等先进煤炭清洁利用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大型煤制燃料装置建设(限于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升级示范工程)、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与应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石油储运设施挥发油气回收技术开发与应用、液化天然气技术开发与应用等内容,这些内容的调整有利于促进能源行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进关键技术设备国产化、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
三是重视能源领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2011年本在“鼓励类”中完善了矿井灾害防治、提高资源回收率、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等内容;增加了有利于促进节能环保的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和综合利用、矿井采空区矸石回填技术开发和应用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