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环保,要去环保-环保信息网(17环保网)
  • 当前位置:环保信息网 > 一次能源 > 煤炭 > 煤矿动态 > 四川规定每2个煤矿至少配备1名驻矿安监员

    四川规定每2个煤矿至少配备1名驻矿安监员

    来源: 环保信息网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1-08-04 访问: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前日下发通知督促煤矿安全生产,要求每2个煤矿至少配备1名驻矿安监员。到2014年,全省每个煤矿至少应配备4名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通知,产能在100万吨以上的煤矿将成为监控重点。各地煤矿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建立健全班组。2012年6月底前,全省所有煤矿矿级管理机构须配备煤矿矿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等“五长”各1名。煤矿生产企业须设置生产技术科、安全管理科、通风科、机电运输科、安全生产调度室,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须独立设置通风科。煤矿企业队级管理机构须设置采煤、掘进、机电、通风、运输等“五队”,各队下设班组。

            通知还规定,各地必须制定年度和每月监管工作计划,县级安监部门每月对辖区所有煤矿进行至少一次督查,市级安监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对本行政区域内1/3以上的煤矿进行督查。


    煤炭资讯,煤炭价格,煤炭常识
    分享到:

    上一篇:南非工会:周一开始煤炭行业进行罢工
    上一篇:印度尼西亚提供8200万吨煤给国内市场
    您看了本文章后的感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