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电联获悉,截至2010年10月底,五大发电集团所属的447家煤电厂,260家亏损,亏损面高达58.2%;不仅如此,2010年1―11月,全国煤电企业资产负债率为74.3%,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4个百分点。
中电联提供本报的数据显示,2010年1~11月,电力行业亏损企业亏损额同比下降明显,但煤电亏损企业亏损额增加至32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5亿元;电力行业亏损面同比继续下降,但煤电企业亏损面为43.2%,比上年同期上升7.7个百分点。
其中,煤电企业利润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但山东、天津的煤电企业亏损面却接近50%,中部地区六省煤电企业和西部省份的云南、陕西、四川、重庆、甘肃的煤电企业亏损面均超过50%,四川和云南去年首次出现亏损,东北三省煤电企业继续全部亏损。
“尽管2010年煤电利用小时数达5031小时,同比增加166小时,煤电发电量同比上升14.1%,但2010年1―11月,受同期煤价增幅较大影响,煤电企业利润总额仅为280亿元,同比下降38.7%;煤电占电力行业利润的比例为19.7%,比上年同期下降35.4个百分点。”中电联表示,全国煤电企业销售利润率仅为2.9%,比上年同期低2.6个百分点。中部六省及东北三省的煤电企业销售利润率全部为负。
与此同时,煤电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继续高企。2010年1~11月,全国煤电企业资产负债率为74.3%,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4个百分点。其中,青海、山东、海南煤电企业资产负债率均超90%,湖南、广西、贵州、陕西、湖北、河南、山西、云南、四川均超80%。
“部分煤电厂资产负债率已经超过100%,由于持续亏损,煤电企业融资难度加大,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显著增加。”中电联表示。
对于煤点企业亏损的原因,中电联认为,亏损既源于电煤价格、结构布局等因素,更源于机制体制和发展方式等原因。
“2003年至今,秦皇岛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累计上涨超过150%,仅2010年10~12月的短短两月间,五大发电集团的到厂标准煤单价上涨都超过了100元/吨,使五大发电集团煤电业务亏损面加大,亏损额更是超过了百亿元。”中电联称。
不仅如此,中电联认为亏损的原因还在于电煤价格持续上涨的同时,重点电煤合同的履约率在不断下降,电煤供应得不到有效保证。“国家发改委对2010年30万吨以上重点电煤合同进行了检查,发现合同兑现率不到50%。”
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将2010年度单笔数量在30万吨以上的重点电煤合同延续至2011年度,铁路运力配置维持上年水平不变。根据方案,2011年跨省煤炭总衔接量预计为9.32亿吨,其中电煤运量7.69亿吨。但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总量达到15.47亿吨,超出预定方案6.1亿吨,已超出铁路总运力的60%,因此,2011年度重点电煤合同的兑现情况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