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根据省煤炭工业厅有关要求,我市积极组织开展了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建档备案、有效防范和监控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已有47座煤矿按要求编制了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工作进度走在了全省前列。
按照省煤炭工业厅要求,全省煤矿必须在2010年底前完成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对逾期未进行重大危险源检测、辨识评估和存在重大危险源未进行建档备案、定期检查和实施有效监控的煤矿企业一律停止生产;未进行重大危险源检测、辨识评估和存在重大危险源未进行建档备案、定期检查和实施有效监控的煤矿企业一律不得复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