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2011年重点电煤合同价按照2010年价格执行,不得以任何形式上涨。但不能忽视的是,重点合同电煤价格与市场电煤价格的价差仍然存在。目前来看,虽然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已经连续三周下跌,但跌幅总体不大,煤价仍然处于高位。
业内人士认为,后续电力企业将要面临的是合同兑现率的问题。相较签约时的不够痛快,手拿合同却不能兑现,是电力企业更不能接受的事情。从往年的执行情况来看,每到煤价进入上涨通道时,国家发改委都必须出面重申兑现率的重要性,相比行政手段的强制干预,煤电双方基于市场经济的公平、诚信原则更应该得到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