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电企暴利抨击 坚称煤企利润属正常范围
近日,煤电双方口水战再起,不少电企抨击在火电电厂亏损严重的情况下,煤炭企业却利润丰厚。对此,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秘书长姜智敏27日表示,中国不缺少煤炭,不会出现大范围电荒,煤企利润率约为11%,属于正常水平,之所以出现煤电企业利润上的差别,原因在于现在大部分煤价已经市场化,而电价却受到控制。倘若电价调整时间窗口到来,这一矛盾则将不复存在。
针对当前陕西、河南等地出现的局部电煤紧张状况,姜智敏称,截至昨天,全国重点电厂的电煤库存达15天,远高于10天的警戒线,中国幅员辽阔,运输系统的不健全带来一定程度的电荒,但当前正在加紧协调中,总体而言,中国不缺少煤,不会出现大范围电荒。而对于一些地区“守着煤田闹电荒”现象,姜智敏表示,不排除这些电企“鉴于隔壁就是卖煤的,所以之前没有做好储煤工作”。
专家:利润正常见仁见智
对此,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则颇有微词,他向香港文汇报记者说,在当前情况下,电价市场化仍有一段距离,煤炭利润率是否在正常水平,亦属见仁见智问题。虽然中国不会出现大范围电荒,但造成电荒的重要原因不排除煤价过高问题。
此外,针对当前煤电合同网签率不足应录入总量50%的问题,中煤协经济运行部主任王战军解释称,发改委明确要求,在2011年电煤产运需衔接中,年度重点电煤合同价格维持上年的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因此,煤电双方并不存在价格博弈,而之所以出现当前签约进展缓慢的状况,是因为煤炭企业心理不平衡所致,相信最终这些国有煤企会执行发改委的要求,“按照惯例,当前的录入量也算正常,后期的合同录入量会越来越多,年底前会保证签完”。
发改委:煤电合同年底完签
但国家发改委能源所所长助理高世宪向香港文汇报记者指出,虽然在发改委的要求下,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签率不成问题,但签署完成后,如何落实和兑现才是关键。
对此,林伯强建议指出,针对在特殊的情况下,即当煤价出现快速上涨时,国家可以考虑像对石油一样,由中央政府对煤炭征收“特别收益金”。即通过测算煤炭资源的成本、各种费用以及利润空间,保证留给企业足够的收入用于可持续发展的开支后,计算出特别收益阶段。中央征收煤炭“特别收益金”提供了卖多而不是卖高的动力,可以缓解煤价上涨的压力。此外,中央还可以用“特别收益金”的收入建立特别基金来稳定电价,避免电价大幅度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