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谈判伊始,国家发改委就以红头文件形式要求煤企在2011年重点电煤合同中维持2010年价格水平不变。此举初衷是下好稳定物价这一盘棋,但具体到煤电矛盾的根源——产业链上游的市场化和下游的行政定价,其效果恐难乐观。业界普遍认为,破解煤电矛盾僵局,继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才是治本之策。近两年来,受制于电力行业的多重利益争端,电改进度几乎停滞,“十二五”重启电改迫在眉睫。
国务院2003年就制定了《电价改革方案》,确立了电价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方向。随后颁布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实施办法,对电价改革措施进行了细化。然而,电价改革工作刚刚启动的时候,就赶上了电力供应趋紧的状况,电价改革并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果。
在煤电产业链上,电价的市场化形成机制并未最终形成,这就导致煤价越市场化,煤电矛盾就越大。而受制于物价压力,“煤电联动”机制这一权宜之举又常常在物价压力下难以祭出。自2006年以来,全国煤炭订货会正式改为“煤炭产运需衔接会”,煤炭供求双方自主衔接一直是该会的宗旨。而在煤炭市场化的第五个年头,国家发改委再次对已经市场化的煤炭价格进行干预,其背后正是应对物价上涨压力的无奈。
采用行政手段干预价格,往往会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并不一定能够起到预期的作用。首先,限价的出发点是为了在不提电价的情况下改善电厂经营,但如果重点合同煤价过低,煤炭企业为了保证收益,会采取减少重点合同煤量的办法来进行平衡,对电力企业反而不利。限制煤价或许能在短期内缓解电力企业的成本压力,但并不足以解决电力行业连续数年的亏损,电力企业仍在期盼“煤电联动”能够实施。
其次,重点合同煤价和市场价格的差距越大,以重点合同煤套取市场价差来赚取利润的空间就越大。事实上,近两年已经有不少电力企业的燃料公司通过倒卖重点合同煤赚取差价来获利,这些价格相对较低的电煤用不到电力企业的生产中,却成了个别企业和个人牟利的途径。
事实上,煤电矛盾的根源 “市场煤计划电”的体制得不到理顺,煤电之间的痼疾就难以化解,煤电矛盾的化解最终必须依靠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十一五”期间,我国以每年新增约1亿千瓦发电装机的速度加快电力建设,基本解决了长期困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电荒”问题,到今年底电力装机将达9.5亿千瓦左右。
眼下我国的结构性缺电已经不再是装机容量不足的问题,而是煤电矛盾积压造成的燃料供应问题。整体“电荒”的解决也为我国继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提供了契机。
目前,我国电力“十二五”规划正在制定中。国家电监会新闻发言人谭荣尧认为,未来5年应重点把滞后的电力体制改革推向前进,基本建立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形成合理的电价机制,使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明显增强。
推进电改,还需要进一步推行输配分离,在区域电网内建立电力调度交易中心,逐步终止过去电网企业与电厂签订的购电合同,为实施竞价上网做准备。同时,继续推广大用户直购电,改变目前电网公司在电力市场中的“唯一买家”和“唯一卖家”的特殊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