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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重申2011年电煤价格维稳

    来源: 环保信息网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0-12-14 访问:

            国家发改委12月10日晚间重申,2011年电煤价格维持不变,并表示要重点保障电力、化肥、居民煤炭需求。

            发改委在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中要求,重点保障电力、化肥、居民生活等重点行业的煤炭需求。加大内蒙古、山西、陕西等省区煤炭外运能力,新增铁路运力优先安排大型煤矿,保障重点电厂新增机组用煤。

            此外,还将引导供需企业将2010年度单笔数量在30万吨以上(含30万吨)的重点电煤合同续延至2011年度,铁路运力配置维持上年水平不变。鼓励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年度铁路运力配置优先安排。

             发改委当日还公布了2011年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指导框架,全年9.32亿吨的总运量相比2010年的9.065亿吨增长了2550万吨,增幅约为28%。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的运力配置中并没有出口这一选项,而2010年,出口运力配置为3540万吨,占总量约为4%。

            对此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分析师李廷对第一财经表示,这也是发改委近年来首次取消对煤炭出口的运力配置指导,在铁路运能有限的情况下,国家将会首先保障内贸煤炭运输需求。这一方面是适应煤炭出口持续回落的现实,另一方面也是缓解国内煤炭铁路运输瓶颈的必然要求。

            根据海关总署10日数据显示,11月份我国煤炭出口量年比减少12%,前11个月的年比降幅逾13%。

            发改委10日还重申,年度重点电煤合同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并表示将清理不合理收费,此举也是发改委在年度煤炭产运工作指导中重点强调的内容之一。

            本月初,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在国务院督查组召开的山西省部分煤炭和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座谈会上,当前我国煤炭整体供求基本平衡,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要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价。

            对此李廷表示,行政手段禁止合同电煤价格上涨必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煤炭企业的积极性。在重点合同电煤供应量不增长甚至下降的情况下,整体煤炭产量增长步伐可能会受到影响,从而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煤炭市场供求偏紧,促使市场煤价格上涨。这是有关部门应该设法避免的。

            因此在对重点合同煤价格进行限制的同时,务必要保障煤炭产量整体较快增长,或者加大需求侧管理力度,保证煤炭市场供求处于较为宽松状态。

            根据第一财经此前报道,受到恶劣天气因素影响,陕西、山西、河南和重庆等地电煤告急,南方电网所属范围内贵州也出现电煤紧张。上述地区均采取及时措施进行电煤储备。

            对此机构谨慎看待接下来电企的盈利状况。交银国际在其研报中称,合同煤限价对于煤炭行业的心理影响大于其实质效果,该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合同煤占比较高的电企盈利增速。

            交银国际进一步指出,国家发改委此次实质在于通过压低大型国有煤企的合同煤价格,使大型国有电厂的成本上涨慢于煤价涨幅,从而减轻电力行业的亏损,以达到不上调或者少上调终端电价的目的。对此,大型煤企完全可以通过降低合同煤的供应量、签署附加合同等方式来减弱相关政策给自身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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