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厅获悉,河南煤炭企业对如何办理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做出新规定。今后,河南煤企矿工在申报工伤保险待遇时,将享受当月申报当月审核完毕,下月15日起支付到位的待遇。
据了解,今年11-12月,河南煤企继续按原先核定的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和费率征收工伤保险费,参保单位人员有增减变动的,按变动后基数核定各单位缴费数额。从11月开始,全省煤企将工伤保险费征缴计划和征收周期由原来按季改为按月征收。从2011年1月起采用核定后的人员基数、缴费工资基数,按2010年收支比重重新核定费率。并对煤企1-4级伤残人员的伤残津贴、护理费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开始实行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