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储煤的高峰将至,“计划电”与“市场煤”的战役已经悄然升级。
10月29日,中电联发布报告,因煤价上涨,火电企业亏损严重的情况继续恶化。除此前已经报亏的中部六省和山东省外,东北三省的火电企业也加入亏损大军,至此已有10个省份的火电企业全面亏损。
中电联的专家把破解亏损局面的良方归结于“煤电联动”,但“煤电联动”的机制已经走上了恶性循环――政府的本意是以联动为短期手段、电力改革为终极手段,化解煤电矛盾。不料体制改革8年停滞,电价和电煤的价格陷入循环上涨的怪圈。
煤电“八年抗战”
“山西电厂就没有不亏的。”一位当地电厂人士告诉记者。仿佛在印证这个说法,中电联10月29日发布了今年前三季度的《全国电力供需与经济运行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报告说:中部六省、山东省和东北三省火电企业因亏损面临资金链断裂;目前正临近冬季储煤之际,一些电厂已无钱买煤,可能产生不能保证电力、热力供应的风险。
和山西的状况一样,这些省份的亏损原因也是电煤价格上涨太快,而坑口电厂上网电价一直偏低。
历史上,我国为利用中西部省份的小煤窑资源,建设了一大批坑口电厂,形成了这些省份特殊的“大电厂、小窑煤”局面。虽然这批电厂普遍核定上网电价偏低,但在“煤价不如土”的2002年前,都还活得有滋有味。
2002年国家取消了电煤指导价,但仍然保留了“国家指导计划”。随后,2002年底在长沙举行的“2003年度全国煤炭订货会”上,煤电两行业在煤价上产生了严重分歧,“煤电顶牛”开始。
该订货会上,当时的国家计委建议“以2002年的合同价格为基准,每吨煤炭上涨5元”;但电力行业坚持“不涨价、不减量、不改变合同条款”的三不原则。最后,只按原定价签订了40%的国家计划安排购煤合同,煤电双方第一次不欢而散。
2002年,煤炭市场价大涨,原中央煤炭企业扭亏为盈;至此,煤价迎来了长达8年的“乌金时代”。
“2004年度全国煤炭订货会”开在福州。会上,国家发改委首推“煤电价格联动”政策,允许电煤每吨上涨不超过12元,允许火电厂上网电价每度上涨7厘,销售电价每度上涨8厘。但是双方都不领政府的情,诸多企业只签订了供货量,不谈价格。
自此,每年的煤炭订货会,成了“火车皮订购会”――煤电双方所签合同,实质内容越来越少,履约率越来越低。签订合同的目的,更多的是想分得铁路运力。
“2005年度全国煤炭订货会”上,发改委定下了“煤电联动机制”。所谓“煤电价格联动”,原本是国家为了缓解煤电双方在价格上的争执,允许电厂根据动力煤价格的上涨情况而相应地将电价适当上浮,原则是上涨的煤价70%部分转移到电价,30%由电力企业通过提高效率内部消化。